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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总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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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chūn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jīng,**之金英。候天祠地,yīn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jīng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yīn曰莫耶。阳怍龟文,yīn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yīn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chūn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jīng,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chūn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sè,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chūn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jīng,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集解》引《吴越chūn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yù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chūn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rì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jīng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jīng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yù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sè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jīng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jīng之链,用yīn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sè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如羿shè九rì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jīng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六、矛:

矛属於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後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yù短,守国之兵yù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yù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yù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後,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於车上,使殊离也。」俏犬+ 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chūn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七、盾: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斩+见)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xìng,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八、斧: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嵌镂,极为jīng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山大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武雄姿。

九、钺: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chūn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xìng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戟: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běi jīng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shè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rì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yù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xìng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

十一、鞭: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还有一种铁链夹棒,出自西北地区,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chūn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於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於马也。其後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後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铁?唐代已广用之。」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来。」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军入关之後,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xìng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

十二、锏: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sè,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十三、镐:

镐(挝)、骨朵。锤、椎。

《後汉书?独行列传》:温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捷如飞,独舞铁,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发血赤sè,蓬首不巾,执如骨朵状。」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现代人犹称花蕾为花骨朵。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明代的与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较短。

椎,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窃得虎符,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晋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杀。过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游至博浪沙时,张良使大力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企图行刺,而误中副车。这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铁锥,没有固定形状,随使用者的力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食其时,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

锤,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一种六棱形,称「西夏帕耳」;一种锤头为六角形,用短铁链系於柄上,称「佛来尔」。

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成立过铁锤军,定鼎中原後,遂不复用。

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宋代有两种长兵,一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有击抓之作用。但这种「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回头不能脱走。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於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於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而改为单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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