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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张记医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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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末冬初,金蝉城迎来今年的第一场雪。

这场雪下得好大,天地之间一片苍茫,北风呼啸,刮在脸上一阵生疼,彷佛钢刀一般。

可就是在这时节,金蝉城里依然是一片欣欣向荣,买卖铺户鳞次栉比,来往商贩穿梭不绝,叫买叫卖的声音不绝于耳,好一派繁荣景象。

作为大秦东北边陲小城,金蝉城人口不多,可战略位置却极其重要,出北门经过一片密林,便是北赢帝国地界,东靠泗水江,南面直通大秦帝国腹地。

而在金蝉城的东边,三千里,经过一片浩大的淤泥沼泽,是万里大东荒,那里人迹罕至,蒙昧蛮荒,是各种普通野兽和珍奇灵兽们繁衍生息的乐土,每一年,都有许多冒险者团队从金蝉城出发,到大东荒去一试身手,至于此去是发财还是送命,就要看冒险者个人的修为高低,以及天命造化了。

金蝉城,飞梭巷。

巷如其名,飞梭巷状如飞梭一般,又细又窄,又兼之地处偏僻,平rì里少有路人经过,所以这里跟金蝉城里那些繁华地段相比,安宁寂静,简直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就在这条飞梭巷的深处,有一家门面不大的店铺,招牌上的油漆已经斑驳不堪,门上挑着布幌,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张记医馆。

这家医馆的创始年代已经无从考据,现在的东家名叫张宗发,也是这里唯一的坐堂先生,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却因为这艰辛生活的打磨,已经有些斑白了,平rì里他就在医馆里给人诊病,连带着贩卖一些常见的普通药材和价格低廉的下品灵草,以此谋生。

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医馆里的生意格外清冷,整条巷子里空荡荡的,看不到有人来寻医问药,按理来说,这种天气经常会有一些不小心摔伤胳膊腿的情况发生,可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竟是连一个鬼影子也看不到。

张宗发百无聊赖地坐在门槛上,手里搓着两个油光发亮的山核桃,看着外面白茫茫的积雪,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喝上几杯。

浮生偷得半rì闲,rì子如此乏味,应该给自己找点乐子。

他回过头去,对着医馆里面喊道:“长顺啊,干啥呢?”

一个孩子的声音回答道:“擦灰呢!”

张宗发道:“别擦了,去,到前面老陈家酒馆给我打一壶酒去,再随便来两个小菜。”

长顺答应了一声,把手里的抹布扔到水盆里,到后屋找酒壶去了,他今年只有十岁,是张记医馆里唯一的伙计,每天任务就是端茶递水,帮人送药,干点跑腿打杂的零活儿,偶尔得了空,就跟着张宗发学习怎么诊病开方子,勉勉强强能算得上张宗发的半个徒弟。

长顺拿着酒壶连跑带颠的出了医馆,活脱脱的孩子脾气,看他这么不稳当,张宗发急得大喊:“小兔崽子,你稳当点,别把我的青瓷酒壶给摔碎喽!”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张宗发的话音未落,就见长顺脚下一滑,哧溜一声,眼看就要摔倒了。

张宗发眼睛瞪得老大,叫了一声小心。

他本来想过去把长顺扶住的,可他身子骨不灵便,嘴巴里在叫,身体却没有反应过来。

“完蛋了,我的青瓷酒壶呀!”张宗发心中狠狠颤了一下。

正在这个时候,门旁忽然转过一人,一伸手把长顺给扶住了。

“我的天啊,吓死我了!”

这真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看见自己的宝贝酒壶保住了,张宗发连连拍着自己的胸口,后怕不已!

来的这个人年纪不大,十二三岁的样子,在一般人看来,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可张宗发脸上却没有半点小瞧的意思,相反,却是一脸尊敬。

古家七少爷,古云天,虽然年纪不大,可他的身份,却不是张宗发这种小生意人能够惹得起的。

张宗发面带笑容,对古云天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然后他转头呵斥长顺:“混账东西,还不快跟七少爷道谢!”

长顺一脸谦恭,道了声谢,拿着酒壶转身去了,看着他的背影,古云天却是皱了皱眉,不知怎的,他总觉得长顺身上有点不对劲。

正在狐疑,张宗发已经走了过来,亲热的揽住古云天的胳膊,说道:“七少爷啊,咱们可有些rì子不见了,来来来,里边坐!”

“张叔,刚才那位是……”古云天回忆了一下前一世的事情,似乎曾见过那个叫长顺的孩子,却印象不深,终其一生,两个人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交集,要是没人提醒,古云天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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