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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万艳书 下册》(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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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姑娘不必抱歉,我对男女之间从来就没有过任何幻想。”

她的眼睛如同迸发出火花的燧石,那火花是如此灼人,以至于泛出轻微的蓝色。白凤盯着佛儿的眼睛探究了半晌,又吐出一口轻烟来,“也不尽如此。你到底多大?十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曾以为男女间只有肉体交易,哪怕男人体贴你、讨好你,也只不过为了让你更好地供他们取乐而已,一旦乐够了,才没人在乎你的死活;越是道貌岸然的高官显爵,骨子里就越是肮脏的畜生、毫无人性的禽兽,总之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难不成错了吗?”

“错倒没错,只是——偶尔也有例外。也有人,他哄你开心,并不为从你这儿换取什么,只是希望你开心而已;就算他也是野兽中的一头,却只会动用自己的全副力量来保护你。”

白凤平稳的语调中已有了一丝丝动情的意味,佛儿却极不礼貌地“嗤”地笑出来,“凤姑娘,没对你不敬的意思,可我还没落进这胡同前就懂得,能让你免遭野兽爪牙的,绝不是兽群中的某一头,只能是你自己。”

白凤也微微地笑了,“你可真像我年轻时。我相信,你定能在兽群中保护好自己,不过最要命的是,后来比所有野兽都伤害你更狠的,也只是你自己。而‘那个人’,能从你自己的爪牙下,救出你。”

令佛儿无比骇异的是,她居然完全领会了白凤话中的含义。因此她抽搐着嘴角,笑容愈发轻蔑,“怎么救?上床吗?”

白凤尽量不显露出惊诧来,但仍是稍稍抬高了双眉,“看来同你说话,真是无须任何的砌词粉饰。对,对我们而言,床就是地狱的入口;但床也是天堂,如果你和另一个人,你们俩一样都带着——”

“‘爱’?”佛儿吐出这个字的方式就像吐出沾在舌尖上的脏东西,她咯咯笑起来,“凤姑娘,白家妈妈现在虽疯了,但她从前可是个人精。她谆谆教导我的第一件事,应该也同样教过凤姑娘你:我们女人想要什么都可以从男人身上拿,唯独一样儿不能碰,就是‘爱’。”

白凤把纸煤夹在手指间吹了一口气,“我养父在十六年前就被抄家灭族,妈妈至今还挂着这个罪官的姓,在烟花之所做一个苦守贞节的寡妇,你当是这一切是为什么?”

为了“爱”,她爱他——当这一答案自动从脑海中流过时,佛儿的口气就加倍讽刺,“那妈妈干吗还要那么说?”

“妈妈说谎。不奇怪,每个人都说谎。”

“如果每个人都说谎,我凭什么信你?”

白凤笑着含住了烟嘴,随着一阵“噗噜噜”的声响,她一面从鼻子里喷出两道长长的青烟,一面对憨奴摆摆下巴,“去把那对钻镯拿来。”

憨奴并没有问哪一对钻镯,她很快从里屋取出了一只锦盒。白凤吸了最后一口烟,就把纸煤丢掉,又把烟袋往憨奴手里一塞,自己动手把盒子打开。佛儿的眼睛在直扑而出的强烈钻光中刺痛了一下,她不禁拿手一挡,手臂却被白凤捉进了手里。咔嚓一响后,佛儿几乎以为自己的胳膊要被咬掉了,定睛一瞧,却见腕子上咬合着一只流光溢彩的西洋金刚钻手镯,就是“那一只”手镯。

她整条手臂都泛起了鸡皮疙瘩,但脸上并没表露出什么,只疑惑地闪了闪眼睛。

白凤解释道:“等你自个儿觉得时机成熟,就把它戴出来。九千岁一准会注意到它,便会注意到你。”

佛儿没答话,但她眉梢眼角的微妙反应已被白凤读了出来。白凤自嘲地一笑,“别担心,你不是另一个——”她思索着停下来。

“玉怜。”毫无表情地,佛儿替白凤说出了已被她遗忘的那个名字。那是她和万漪、书影被送到这儿的第一天;第一天,她们就目睹眼前这个女人把一只镯子套在了名叫玉怜的女孩的手上,再把她扔下高楼。

这一段往事亦没有在白凤脸上唤起过多的表情,她仅仅对佛儿点了一点头,“我说过太多谎,以后也还会再说谎,但这一次我是真心实意的。让这个,”她又伸手点点那只镯子,“助你得偿所愿吧。”

佛儿还处在讷讷无言之时,外面就飘入了响亮的一声:“凤姑娘,开饭啦。”

这就见两个丫鬟捧着托盘进来摆饭,白凤便把那盒子随手合起,又往旁边一推,“你也留下来一起吧,吃完再回。”

佛儿摇摇头,“我吃素。”

白凤稍显诧异,却也没多问,只从憨奴手中接过了双箸道:“那正好,我也吃素。”

佛儿早知小班的规矩,姑娘自己开饭,一般都是四菜一汤,但像白凤这样的顶尖红人都是午晚两餐各有四碟小吃、八道大菜,且必要有鸡鸭鱼肉、海味山珍,再加上一汤一羹,这时却见白凤面前就摆着三只瓷盘,是一道烧豆腐、一道熘白菜、一道煮藕片,配着一碗饭、一碗清汤,吃得连严嫂子之流的下人都不如。她之前就听人说白凤在妹妹白珍珍死后已皈投佛法,戒荤吃斋,眼下正可见传言不虚。惊讶之余,她又向四周的佛像法器打量一番。“凤姑娘,你不会真心相信苦难来临之际,‘这些’——”她把手指远远地指着几尊阿弥陀佛与观音像,“会来搭救你吧?”

白凤挑起了一筷子白菜,她就盯着那白菜看了一会儿,说:“佛陀和菩萨不是来搭救我们脱苦脱难的,而是教我们明白,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苦难降临在我身上,只因我自己播下了恶种,那就该自食苦果。”

她说完,便把那筷子白菜送进了嘴里咀嚼起来,“你真不和我一起吃?”

“不了,凤姑娘吃吧,我就不多扰了,”佛儿端起之前憨奴送上的那盏八宝茶一饮而行,已走出了几步,又再度折回来,对着白凤抬起了自己的手和手腕上累累闪耀的钻石,“凤姑娘,如此昂贵稀有的东西,你真就送了我?”

白凤瞥了她一眼,翻过筷头敲一敲菜盘边上的锦盒,“哦,剩下这一只,你带回去给那个万漪。”

佛儿仍有些迟疑地伸手抱过盒子,“我叫万漪回头自个儿来给凤姑娘道谢。”

灯烛被她的动作带起了一阵微微的摇曳,落影之中的白凤并不抬头,语调也十分平淡:“不必,我给你们这个,并不为听你们谢我。这东西差点儿要了你们的命,以后再看到什么宝物,别光顾着看它的昂贵和稀有,也多想一想那背后将隐藏着多少残酷。”

仿佛发冷似的,佛儿收紧了抱着盒子的双臂,“今日多谢凤姑娘的一概提点恩泽,我会谨记不忘的。”

白凤徐徐放下了筷子,摸一摸自己腕上的佛珠,把眼神抛在某个无人可见之处,“孩子,我明白你打心眼儿里不屑,但我还是会为了你祈求佛祖怜恤,来日赐给你一个相亲相爱的有缘人,只有他,能暖一暖你这一程孤寒的人生路。”

后来佛儿总会回想起这一幕,她记得当时的自己出于气恼和不耐烦而掷下了一句狂妄的答言:“凤姑娘,或许你们全需要男人的‘爱’才能活着,但我不需要。”但她也同样记得,数年后,她将如何为白凤的祝福成真而感激涕零。

她最后记得的,是自己一手戴着那钻镯,另一手把那锦盒夹在腋间,在走马楼下回望白凤的窗影。那时候她已猜到,灯彩辉煌之中的女人马上就要从她所在的高处跌落,扫荡起九城烟尘。

“客来——”

浓夜里升起了外场的嘶喊,龙雨竹的西厢房正当灯火簇烈,处处是花摇双影,酒作合欢,服裳鲜美的男男女女厮磨在一起,占尽了人间艳福。雨竹也一扫早先的气恼焦躁之态,照旧是含烟如笑,喉音似啭,眉画初三之月,鬓挑巫峡之云,一件水田纱比甲配着鸭梨黄的衫裙,如一道彩光穿梭在人群中,行云流水地应酬着。好容易忙到各席散座,已至丑时,连妆也不及卸,就进屋来探问雨棠的情况。

屋子里只一个娘姨作陪,孤灯下,雨棠斜倚床边,两目通红,浑身青紫,仍是那一副兰摧玉折、绿碎红凋之相。

雨竹走上前摸了摸她头发道:“怎么还不睡?疼得睡不着吗?”

雨棠缓缓把双目转动了一圈道:“我只是得好好地想想。”

“傻妹子,你在想什么?”

“姐姐,我在想,要让别人不把你当个臭茅厕,而把你当成一个人,就非先离开这人不是人的地方才行。”

雨竹见雨棠已不再是凄绝欲死,面色中也带上了几分活气,原本心中略宽,听见她这话却又是一凛,“妹妹,你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不想再做生意了?白凤才和你说什么了?”

“她什么也没说。”

“你别瞒我,那女人究竟和你说什么了,害得你在这儿胡思乱想?”

“她真的什么也没说。她只是,”雨棠终于与雨竹正目对视,但双目似乎越过她在望着其他的什么,“脱光了衣裳。”

雨棠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白凤的身影,还有她一声不出地一件件褪去衣衫的模样。那一把媚骨细肉之上,处处是一束束、一缕缕、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痕;雨棠不确定白凤在得到这些伤痕时是不是如同自己眼下一样疼痛而耻辱,但她确定,如果一个人的身上爬满了这么多的伤,那么每一天起床前,她一定需要自己先把自己黏合在一起。

而这,就是九千岁的义女,安国公的未婚妻,整条槐花胡同里几百个姿色与头脑都超群绝伦的女人里最成功的那一位。

她又注视着白凤默默地重新把衣裳穿起,但雨棠知道,自此后,哪怕白凤通身都裹上了锦衣重裘,她也能一眼就看见她的伤。

伤痕蜿蜒着爬过后背,像一条钻进了皮肤的蜈蚣。那蜈蚣一头扎入了腾腾的热水,隐去在白烟之中。

白凤将头倚靠着浴盆的枕木,闭起眼睛说:“拿杯酒给我。”

过一会儿,一只瓷杯就被塞进她手里。她抿了一口,睁开眼,“怎么是烫过的?”

“虽是夏天,可泡着热水澡喝冷酒,里外一激,肠胃受不了。”

白凤瞥过眼,就望见了憨奴关切满溢的小脸。

她从鼻孔里笑一声,“再给我点一袋烟。”

憨奴马上折出去,不多久又挑帘进来,她在浴盆边半跪下,一手托着烟袋,一手把烟嘴直送来白凤口边。

白凤深吸了一口,跟着又呷了一口酒。酒水热辣辣地涌入腹中,令她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她把憨奴又一次递来的烟嘴一手拨开,却把湿淋淋的手指摁去丫鬟的额心,沿着鼻梁、鼻尖、嘴唇滑下去,停在那平平无奇的小小下巴尖上。

“憨奴,”白凤微笑着叫了她一声,“你真好。瞧瞧我,‘给我这个’,‘给我那个’,把你使唤得团团转。要什么,你就给我什么。你呀,就像我的另一只手。”

憨奴也笑起来,“姑娘,是不是信了佛以后,你的酒量就变小了?这已醉了不成?”

“憨奴,”白凤又一次唤着她丫鬟的名字,不知是热水还是烈酒令她的眼圈晕湿而发红,“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手,却一次也没问过你,我叫你做的那些事——拿酒、拿烟、杀人——你自个儿愿不愿意。”

憨奴捧着烟袋愣在那儿,过了好一会儿才磕磕巴巴道:“姑娘,你要折死我了。主仆本是一体,你叫我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

“傻子。我叫你做的事,会让你下地狱的,你不怕吗?”

“如果真的有地狱,那些在咱们院子里出入来往的大老爷们也准排在我这个小丫头前面,我不怕,”大概是手臂举得酸了,憨奴便把那支沉沉的鎏金嵌宝烟袋搁去了自己的膝头,一笑道,“我只怕——姑娘,你记不记得那一年,就在胡同口,柳老爷子派人把一个欠了赌债还不起的落魄公子哥儿活活剁了手?我到现在还能想起那只断手孤零零躺在血泊里的样子,可怕极了。一只手最怕的,就是离开它的主人,那真成了什么用都没有的死物。姑娘,我就是你的手,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不管你叫我做什么,杀人还是抄经,我都听你的。”

白凤盯着憨奴看了好一刻,“嗤”一声笑出来,“你这小傻子!”

她往口中灌了一口酒,就把酒杯直抵到憨奴口边,“喝,你喝嘛。”硬是逼着憨奴也喝了一口。

她们你一口,我一口,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不多时两个人就全迷迷糊糊的,烟筒也滚在地下熄灭了,只剩下一片水汽氤氲。

白凤晃动着酒杯,双目亮闪闪地盯着憨奴道:“以后呀,我再也不会把你当成一只手了,你是我的小妹妹。”

憨奴挨过白凤不少打,但从没有一个巴掌好像这句话一样火辣辣的,打得她立即就双泪直下,“姑娘……”

白凤的眼中也掉落了一滴——然后是无数滴的泪,转瞬间混入她满脸满身透明晶莹的水珠之中。“憨奴,我好想珍珍妹妹,我真的好想她……”

憨奴见女主人猛地把整张脸都栽入了浴盆的水中,只留下伤痕凹凸的后背一起一伏。

等待在水面之上的,就只有漫漫的灯暗宵长。

半醉的白凤拉着憨奴陪她睡在了一张床上,天曙入梦时,白凤醒来,环望四面,依然是钩悬翠帐,屏掩华灯,梦中的眼泪却已流了她满满一耳朵。

她坐起身,拿两手抹干泪水,憨奴迷怔着喃喃道:“姑娘?”

白凤俯过身拍拍她,“睡吧。”

她甚至在小丫鬟的发间轻轻印了一吻,而后赤足下了床,先点了一袋烟。但她只抽了一口,就把纸煤扔进了唾盂里。白凤走到窗边,点起灯,开始抄经。

摇摇欲坠的灯火中,她端详着柳丝一般的细笔小字从自己的笔尖工整地流淌而出,连她自己都不禁佩服起自己来。不管学什么,她都能学得又快又好——

只除了一样。

不管多么努力,她也学不会如何去原谅曾经的自己,那个又可怜又可怖、承受了无数的罪恶却也犯下了滔天罪恶的自己。

鸽灰色的天空一点点亮起,蜡炬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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