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彩虹的那头(1/2)
天刚蒙蒙亮,金牙便清扫完自己负责的东城街道。金牙擦了擦额上的汗,左右看看发现并没有人靠近之后才疲惫地在喷水池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金牙是狗头人。有着孱弱的身躯和光秃秃的长尾。他身高只有四尺,在狗头人族群当中也属于矮个子。在卡罗梦域,狗头人和地jīng一样,是不被人类所欢迎的种族。他们习惯居住在山洞中,和地jīng一样,以发掘矿物为生,偶尔生活困难的时候狗头人也会伙同地jīng,干着拦路打劫的副业。
要不是这该死的腿……金牙看了看自己萎缩的左腿,无奈地笑了笑,露出了两颗空洞的门牙。
三年前,金牙和族人伙同一大群地jīng打劫路过毒蛇山谷的人类商队时碰上了来无法之都上任的阿提斯一行。一面倒的屠杀中,金牙的同胞和地jīng同伙们都被诛杀殆尽,如果不是金牙会一点通用语,也难逃一死。
金牙总记得那天自己是如何卑微地跪在同胞和同伙的鲜血染红的土地上,如何乞怜摇尾地向着高高在上的阿提斯求饶的。
三年了。自己已经在无法之都生存三年了。每天天不亮便起来清扫大街小巷,配合着生命神殿中的祭司们准备复原城市创伤的神术。这就是金牙为了生存所付出的劳力,代价。
活了下来,并且衣食无忧。
但金牙总觉得自己失去了些什么,可又说不上来。
昨晚战斗的动静似乎大了点……金牙想着昨夜的厮杀和街道中那暗红sè的血迹,心中不由暗自害怕起来。无法之都是越来越混乱了,一种大战在即,人人自危的感觉在贫民窟中传开,所有贫民都在暗暗祈祷,希望战火不要波及到他们。
除了这个最后的城市,贫民们没有地方可去。方圆万里都是穷山峻岭,贫民们不是英勇的冒险者,他们根本无法在荒野中生存。
东城……西城……竟然连一贯平静的北城都开战了!金牙揉着酸痛的眼睛,昨晚他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城中到处传来的巨大声响让所有贫民都心惊胆战,但根本不敢出去查看。
摇了摇头,金牙将胡思乱想的思绪收了回来。此时,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已经在山的那头,shè了过来。
金牙习惯xìng地抬起了头,每逢晴天的这个时候金牙总会抬头望向魁斯特水晶穹顶,他喜欢看着那道美丽的彩虹,每天能够看到那道彩虹,这便是金牙唯一的,卑微的心愿。
金牙揉了揉眼睛,他发现水晶穹顶上似乎躺着一个人。一个身穿黑sè衣裤的人正四仰八叉地躺在昂贵而珍稀的水晶穹顶上呼呼大睡。
金牙心中害怕,急忙离开了这里。
如果被城市巡逻卫兵或者是魁斯特的护卫、保镖们发现这个情况,迁怒到我就完蛋了!
……
清晨的微风缓缓拂动着傲慢的发丝,带来了清新的气息。
傲慢伸了个懒腰,惬意地翻身站起,双开了双臂迎接朝阳的眷顾。
阳光投shè在水晶球上,折shè出一道十几米长的彩虹,绚丽、梦幻至极。水晶穹顶上布满了晨露,迎着初升的朝阳,发出了一片金灿灿的亮光,伴着金碧辉煌的魁斯特四高楼,宣告了无法之都的白rì秩序,正式生效。
清晨的无法之都如同一位雍容华贵的贵妇人,妩媚而又慵懒。经历了昨夜的缠绵,贵妇人发出了动人的羞红,让傲慢微微失神。
朝阳为她镀上了一层粉红sè的霞光,就像是一层薄薄的面纱一般,企图掩盖着昨夜疯狂所留下的罪证。这时城市四角的四个魔法哨塔同时shè出了一道圣洁的白光,被白光所扫过的建筑、创伤大都回复了昨rì的样貌,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血迹、碎石、残躯、残垣断壁……都化作一缕缕白烟,缓缓消失在空气中。
只有几栋完全毁坏的建筑,彻底消失在无法之都的版图上。
但很快便会重建。
而更多的人,消失在无法之都居民的视线中。
但,无人在意。
新的一天总会带来希望,而希望则会抹去伤痛,使人忘却过去。
所以,面对着新的一天的你,又怎能沉浸在回忆和伤痛里?
傲慢伸手想要触摸彩虹,但转眼便反应过来自己是多么地傻——光又岂是能抓住的东西?
它是zì yóu,是梦想,是希望。
傲慢轻笑着,看着彩虹shè向遥远的西方。
……
六点一刻,千百万·魁斯特的生物钟准时唤醒了他。
千百万厌恶地推开了像八爪鱼一样缠着自己的头牌红人,这个女人传说是西部沙海中的一个小国家的公主,刚来粉红梦境的时候矜持、高贵得不得了,眼睛永远都是望向天空,从未正眼看过任何人。对于这种难缠、高傲的女人,很多贵族都很感兴趣……当然,中下层阶级更感兴趣。
千百万没有为难这个女人。她目睹了千百万的实力和财富后,主动放下了身段,百般迎合。
她很豪放,很狂野。
高傲、冷漠的女人都有着表里不一的癫狂。
征服这种女人,对于任何男人来说都会有成就感。但千百万没有,甚至,在得到了这些女人之后,他会恶心得想吐。
看着身材挺拔,曲线圆滑,还处在熟睡中的金发美人,千百万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是时候让她回到她应去的地方了,千百万心想。每个人都不该忘记自己的身份,jì女就是jì女,永远不会也不可能成为贵族。
千百万轻蔑地笑着,翻身下床。他赤-裸着身体,踏着柔软的兽皮地毯,晃动着一身白花花的肥肉,走到了窗前。
作为传奇商人的儿子,千百万和他的父亲一样喜欢早起,喜欢站在城市的巅峰,看着朝阳,看着新的一天里的城市。可当千百万推开窗户的时候,他第一眼看到的竟是一个向着太阳张开双手的身影,晨曦洒在那人的周遭,使其看起来仿若神祗一般高贵、不能直视。
千百万眯缝着眼,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身影,丝毫不为那珍贵的水晶穹顶担心。
那人伸出手,像是在触摸着那道虚无缥缈的彩虹。
愚昧!千百万心中暗道。
那人停住了手,像是在笑。
白痴!千百万低声咒骂。
随着朝阳的升高,水晶球所制造的彩虹逐渐扩张,投shè到城市外围。这样的画面千百万已经看了三万多次,但永远都看不腻,因为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阳光所折shè的角度也会有所变化,彩虹投shè的方向自然也就不同。
千百万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给自己讲的一个童话故事。故事的具体内容已经被岁月模糊得面目不清,但千百万唯一记得的,那就是彩虹的尽头有宝藏。如果能在彩虹消失之前赶到彩虹的尽头,就能发现宝藏。
儿时的千百万对此深信不疑,现在的千百万对此嗤之以鼻。
那是父亲唯一一次给自己讲故事。
讲完之后问千百万信不信,千百万说信,结果父亲竟然打了自己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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