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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于我,只有昨天、现在,以及一个月内的未来的差别。

至于前天、上周、上个月、去年……

无差别地放进谁也触不着、开不了的记忆仓库,任它尘封。

但有些人、某些事,总能像凭空出现的钥匙,缓缓转动深锁之门。

让我轻而易举地想起,几年又几个月前,发生了什么事。

如果拿出我的智能手机,用里面的计算机app,

我还能说出那是几千天前,或几十万小时前,

或几百万分钟前,或几亿秒前发生的事。

正如现在接到的电话,就像那凭空出现的钥匙,直接打开记忆仓库。

于是我马上就能知道,已经有多久没听到这个声音。

十四年又五个月,五千多天,十二万多个小时,七百五十几万分钟,

四亿五千多万秒。

“你现在可以看到彩虹吗?”

转头看向窗外,刚下过一阵雨,远处天空挂着一道朦胧的彩虹。

“看到了。”我说。

“嗯。那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可以。什么忙?”

“我e-mail告诉你。”

“好。”

然后我们同时沉默,时间很短,但已经足以让我惊讶刚刚的不惊讶。

突然接到她的电话,我竟然可以流畅而自然地应对,

完全没有慌张、兴奋、疑惑、恍惚、不真实、违和感。

好像时间从没流逝,好像日子从没改变,

好像逝去的十四年又五个月只是十四分钟零五秒,

好像我们只是睡了很长很长一觉然后醒来,

好像只是电影剪辑般剪掉一大段空白后重新接上,

好像关于我们之间只是曾按了pause而现在按下play,

好像我们只是从十四年又五个月前一起坐时光机来到现在,

好像……

好像我们从没分离过。

“你在干吗?”她终于打破沉默。

“跟你讲电话。”

“可以说点有意义的话吗?”

“什么有意义的话?”

“就是不要废话。”

我突然词穷,不知道该说什么。

原来逝去的十四年又五个月还是有意义的。

但如果我说我们已经五千多天没见面了,可能也是没意义的话。

“快。我在等你说。”

等我说?

等我说为什么这十二万多个小时都没音讯?

可是突然音信全无的人是她啊。

难道是在等我问她为什么?或是等我骂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

“我猜你没换号码。”

“嗯,没换。但我的e-mail早换了,你知道我现在的e-mail?”

“我当然不知道。”

“咦?那你怎么e-mail给我?”

“所以我在等你说你的e-mail呀。”

噢,原来是指这种等。

我念了我的e-mail给她,她要我看完信再说,就挂了电话。

然后我想起她,还有我们之间,回忆的浪潮瞬间将我吞没。

我突然忘了时空,忘了现在是何时,忘了我人在哪里。

如果我是一只鸟,此刻一定忘了摆动翅膀,于是失速坠落。

整个失速坠落的过程,跟遇见她的过程一样。

收到她寄的信,口吻像个老练的项目人员,很客气清楚地说明公事。

她承接一个计划,计划领域跟我的背景相关,想找我帮忙。

以前我们之间完全没有公事可言,对于这样的她实在很陌生。

反而刚刚那段莫名其妙的对话,不仅不陌生,还觉得很熟悉。

信尾她留了手机号码,还加上几句话:

“这计划不好做,但是找到你,我心安了许多。看完后跟我说,我打给你,感激不尽。”

这几句话才是我所熟悉的她,但“感激不尽”还是让我觉得生疏。

我很难静下心来厘清自己的思绪。

因为只要想到她,她的声音总会在脑子里乱窜。

有些东西是假的,比方吴宗宪说林志玲喜欢他。

有些东西可能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说她从没整过形。

有些东西应该是真的,比方林志玲说她很想赶快结婚。

但总有些东西是真的,而且是如同太阳般闪闪发亮地真。

比方现在坐在计算机前看信的我,正毫无保留地想着她。

终于看完简短的信,也读完信里夹带的附件。

我打她手机,结果如我预期,她没有接听。

她以前没手机,曾给我三组号码,家里的、住宿地方的、亲戚家的。

我常循环拨打这三组数字,但通常找不到她。

没想到她有手机了,我仍然找不到她。

想用e-mail回她时,手机响了。

“信看完了?”她说,“没问题吧?”

“嗯。没问题。”

“没问题怎么不回信给我?”

“我刚刚就在打你手机啊。”

“我信里说:我打给你。是我要打给你。”

“有差吗?”我说。

“有。是我麻烦你,所以当然是我打给你。”

“有差吗?”

“有。电话费要算我的。”

“有差吗?”

“你再说这句我就挂电话。”

“这是麻烦人帮忙的态度吗?”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态度,你可以不帮。”

“噢,我好喜欢你的态度。”

她没接话,停顿了一下。

“你不要再突然挂电话了。”我说。

“你记错人了。”

“我没记错。”

“少来。这么多年来你一定认识很多女生,记错很正常。”

“你少无聊。”

“如果你觉得无聊,我可以挂电话。”

“我觉得好有趣哦。”

她又停顿了一下。

“不要再突然挂电话了。”我说。

“又记错人。”

“可不可以不要老是说我记错人?”

“可以。只要你不记错人。”

我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话。

“为什么叹气?如果不想再说,我可以挂电话。”

“你挂吧。”

“嗯。”

电话断了,很干脆的响声。

一如七百五十几万分钟前那样干脆。

本来有种大概就这样又结束了的感觉,但想起这次是公事,

可能会不一样吧。

把她的手机号码加入通信录后,line里面出现一个新好友,是她。

她的头像是一张彩虹照片,很像我今天下午看见的那道彩虹。

想起她今天下午的开场白,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那就是她的样子。

下班开车、回家吃饭洗澡,不管做什么,脑子里总是荡漾着她的声音。

几经挣扎,在睡觉前终于line她。

告诉她关于那个计划的一些想法,而这本来是那通电话该说的。

没多久她就回line,我原以为早已是上班族的她这个时间应该睡了。

虽然四亿五千多万秒前我们都是夜猫子。

她在line里的文字,婉转多了,也健谈多了,

甚至还用“谢谢你”的贴图。

line是我们以前从没用过的联络方式,这让我有种重新开始的感觉。

时代变了。

如果时代没变,那就是我变了。

“最近好吗?”我回。

“最近是指多近?”

“一年内吧。”

“工作很忙,其他还好。”

“那你现在住哪儿?”

“我搬回来跟我妈住了。”

“你妈?”

“对。亲生的妈。”

啊?那我们又在同一座城市,仰望相同的天空了。

“你搬回来多久了?”

“忘了。好几年了。”

“那你为什么没跟我说?”

“有必要吗?我们又不用见面。”

“见个面有那么罪大恶极吗?”

“你眼睛有问题吗?我只说没必要,没说罪大恶极。”

“那现在因为要做计划,总可以见面吧?”

“还是没必要。有手机和line就足够了,不用见面。”

“可是我想见你。”

“你记错人了。你想见的人不是我。”

“我现在去找你。15分钟后,在你家楼下碰面。”

“你疯了吗?现在是半夜两点!”

“看过日剧《现在,很想见你》吗?”

“没看过。”

“里面有句对白:既然遇见了你,我就无法带着这份回忆去过另一种人生。所以现在,我下定了决心,去见你。”

“这对白很无聊。”她回。

“反正我现在去找你。”

“请不要在半夜两点发神经。”

“总之,我15分钟后到。”

“你来了,我也不会下去。”

“你可以不下来,但我会一直待在楼下。”

“我不接受威胁。”

“这不是威胁。我是在你家楼下把风,最近小偷多。”

“那不叫把风。把风的是小偷的同伙。”

“你说得对。这么晚了你脑筋还很清楚。”

“很晚了。有事明天说。晚安。”

“我要出门了,你可以开始计时。”

“你听不懂吗?不要来。”

“要开车了。”

关掉手机屏幕,随手搁在一旁,我发动车子走人。

在这城市开车的人,在街上跟陌生人的默契可能比跟老朋友还要好。

尤其在这样的深夜,一到只闪黄灯的路口,谁要先走谁要等,

只要车头灯互望一下,就有默契了。

而我跟她,或许情感曾经浓烈,或许彼此有很多共同点,

但似乎很少有默契可言。

然而一旦有默契,那些默契就像誓言般神圣。

其实只开十分钟就到了,不是我高估到她家的距离,也不是我开得快,

而是她很讨厌迟到,只要迟到一分钟她就会抓狂。

没想到过了十四年又五个月,高估她要等待的时间,

或者在约定时间前到达,仍然是我对她的反射性动作。

虽然正处于存储器不足、需要记得的事却不断增多的年纪,

但即使记忆力下降和需要记忆的东西如滚轮般不断转动,

仍然有一些记忆已化为血液安静漫流,时间拿它没辙。

五千多天也没改变我对这里一草一木的鲜明记忆。

唯一的差别,以前机车总是骑进巷子,而现在车子只能停在巷口。

下了车,打开手机,有两则未读讯息:

“你真的开车了?”

“很晚了,不要出门。我是为你好。”

“我到了。”我回她。

然后静静等待手机屏幕出现回应,像过去的十二万多个小时一样。

“我下去。”

我的视线突然一片模糊。

铁门缓缓开启,等她探身而出的时间对我而言最长,

虽然物理上大概只有三秒钟。

在夜色下看不清她的脸,只感觉她好像瘦了,头发也变长了。

她朝我走了几步,街灯映照她的脸,我才看清楚她。

七百五十几万分钟也不曾稀释我对她脸庞的熟悉。

但我忽然觉得,上次见到她已经是100年前的事了。

“去7-11吧。”说完她转身就走。

看着她的背影,我又觉得好像什么都没变,仿佛她刚从教室出来,

而我只在m栋侧门水池边等了她五分钟而已。

她领着我穿梭在黑暗的巷弄,静谧的深夜里只有我们细碎的脚步声。

“哎哟,这边走,快一点。”她似乎有些惊慌。

“怎么了?”我问,“你怕黑?”

“嗯。”她点点头。

“你胆子这么小?”我很惊讶。

“我本来就胆小,只是脾气坏而已。”

我笑了起来,她瞪了我一眼。

笑声一停,我又恢复惊讶状态。

我完全没有她胆小或怕黑的印象啊。

莫非那四亿五千多万秒还是夺走了我对她的某些记忆?

穿过这片纯粹的黑暗后,右转十几步终于到达大马路,

再左转经过三间房子就到7-11。

“你想喝什么?”她问。

“一碗孟婆汤。”我说。

“如果你那么想忘掉我,我可以帮忙。”她说。

“不是忘掉你,是忘掉分离的那段时间。”

“我们多久没见了?”

“十四年又五个月,五千多天,十二万多个小时,七百五十几万分钟,四亿五千多万秒。”

“有这么久了?”她说。

“你不记得吗?”

“忘了。”

“你竟然忘了?”我很惊讶。

“这很重要吗?毫无音信也能照常过生活,所以记得已经多久没见很重要吗?”

“确实不重要,忘了就忘了。”我有点泄气。

“你坐一下,我进去买。”她转身走进7-11。

骑楼有两张圆桌,一张桌子上有两瓶空的啤酒易拉罐,

还有一个装了咖啡渣的纸杯,杯子里插了五根烟屁股。

另一张桌子上除了空啤酒罐外,充当烟灰缸的纸杯插满了烟屁股,

还有一个吃剩一点点的塑胶碗,之前装的应该是某种咖喱饭。

我选择没有咖喱饭的那张圆桌,坐了下来。

久别重逢的场景选在这里,看来是凶多吉少。

她拿了两杯饮料走出来,一杯放在我面前,然后在我对面坐下。

骑楼的灯光算明亮,足够让我看清楚她的脸。

二十几岁的我,始终觉得二十几岁的她是美丽的。

而现在三十几岁的我,只觉得三十几岁的她很熟悉。

虽然我才看了三十几岁的她几分钟。

有些人你看了一辈子,只要几天不见,再看到时瞬间会感觉陌生,

但有种人是即使多年不见,重逢的瞬间,连气味都依然熟悉。

没想到她属于后者。

“这不是咖啡?”我喝了一口。

“你有说要咖啡吗?”

“没有。”我说,“但你应该记得我喜欢喝咖啡吧?记得吗?”

“为什么我该记得?”

“所以你忘了?”

“没错。我忘了。”

我又觉得泄气,没回话,只是看着她。

“这是抹茶。”她说。

“好甜。”

“我喜欢喝甜的。”

“我记得。但我不喜欢喝甜的。你记得吗?”

“忘了。”

“你又忘了?”

“如果已打算一辈子不相借问,还需要记得你不喜欢什么吗?”

我看了一眼隔壁桌,感觉坐在那桌应该会比较符合现在的气氛。

“陪我一起喝抹茶很痛苦吗?”

“不会。”

“不喜欢喝就别喝,我没逼你。”

“我知道你没逼我。”

“但你的表情在说:这女生还是一样任性,都不管别人要什么,只管自己要的自己喜欢的。”

“我的表情有说出那么复杂的话吗?”我摸了摸自己的脸。

“有。”她说,“你以前就是这样,什么话都不会说,但表情却说了一大堆。”

“你记得这个?”

“废话。”

“是记得的废话,还是不记得的废话?”

“1。”

“你忘了一堆,却记得这个?”我很纳闷。

“谁说我忘了一堆?”

“你啊。你刚刚一直说忘了。”

“因为你老是问我记不记得,好像我应该不记得似的。既然你觉得我应该不记得,那我就顺你的意,说忘了。”

“我只是问,没有别的意思。”

“最好是,你心里明明有答案了。你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表情的口才这么好?这么会说话?”我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你的脸没变。”她说。

“是吗?”我问,“都没变老?”

“嗯。”她说,“但我一定变老了。”

“没啊。你也没变。”

“最好是。你的表情……”

“喂。”我打断她,用力把脸皮拉直,“别再牵拖我的表情了。”

“但有一点,你明显变了。”她说。

“哪一点?”

“决断力。”

“什么意思?”

“你在半夜两点说要来看我,我原以为是开玩笑。”她说,“没想到你说来就来,我说什么也没用。这种决断力,你以前没有。”

“我以前没有吗?”

“没有。”她摇摇头,“如果你有,我们之间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我陷入沉思,她也不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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