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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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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相当自负的她却接过我的话茬,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三里屯街边,她站在一排路边妓女的行列中,出于对她的责任心,我百般劝阻,但她执意不听,甚至我放弃了请她吃饭的念头也不行,她是如此地争强好胜,如此地激烈,令我震惊,我一向不愿违背别人的意愿,于是只任她任性下去,此刻,我已忘记我是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到了最后关头她自会退缩,而且,后半夜,嫖客是如此稀少,她站黑暗处,机会几乎没有,为了争强斗狠,也出于万一的安全考虑,我从旁边的一只鸡手中买了两个避孕套,递到她的手上,不料她却对我一笑,用有点抖的手接过避孕套,我注意到,她的那种笑是那么骄傲,甚至令我暗吃一惊。

当时是冬天,虽然没有风,却十分寒冷,她的脸被冻得惨白,她有点紧张,但只要是面对我,却能带出一丝笑意,我知道,那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要在内心深处保持自己的骄傲,因此绝不认输,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一言不发,她站在我前面的马路边,与旁边一只鸡拉开距离,我站在她身后,偶尔她回头向我一笑,还甩甩头,吹一声口哨,我知道她在故作轻松,于是过去拉她,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但她利用这个机会嘲笑我,并说我没有任何权力管她,我只好退回去,静观变化。

一些汽车及出租车快速过去了,另外一些开得比较慢的车也过去了,我们等了半天,毫无动静,也许因为太晚了,嫖客们不愿在冬天的深夜寻访妓女,接着,像是约好了似的,一辆辆载着嫖客的出租车和私人车来了,为了显示她的毫不畏缩,她故意站得比其他妓女都要靠前,她很自信,因为她比所有的妓女都要漂亮。

我意识到危险,再次提醒她,她不屑与我争论,于是我仍然只得站在一边,忽然之间,我想出一个主意,可以结束这种荒唐的局面,我对她说,我们不能总是在这里站着,而且我也饿了,我们应约定一个时间,如果她还未弄到客人,这顿饭就归我请,她答应了,我问她多久,她对我扬了扬眉毛,说十分钟。

我放了心,因为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但就在这一刻,一辆私车停在她面前,窗户放下,有人问她价钱,她说一千,比通常的妓女贵出十倍,且声调倨傲,明显不是行中人,但因为她十分漂亮,嫖客们把车又往前面开了一点,停下,大概是在进行思想斗争,或与同车人商量,片刻,嫖客的车退了回来,要求她降价,她坚持原来的价格,两下相持了一会儿,嫖客们走了,我看表,只剩下两分钟了。

我松了一口气,点上一支烟,边看着表边来回走动,忽然,她回过身来,面带笑意,对我用十分轻松的口气说:"哎,一千块,太多了,咱们没有必要吃那么贵的饭,是吗?"我点点头,但她的口气是那么轻松,就如同下决心后,想开了什么事情似的,令我有点不安,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只见她忽然两下便脱掉了全部的上衣,甚至连胸罩也脱掉了,她把那些东西扔给我,把一块腕上小表也扔给我,对我说:"看好啦,一分钟!"

她仍然十分自然地站在那里,夜风中,她的骄傲甚至不允许她发抖,她的背影是那么漂亮,如同春雨后刚刚破芽而出的新枝,连两旁的鸡也往她那里看,于是她成了一个不幸的焦点,半分钟后,一辆本来疾驶而过的汽车突然停住,大概是被她吸引住了,车窗摇下,我拿着表,看着钞针,我想他们只需相互说两句话就能把时间混过去,我就可以走到她身边,把闹剧结束,但是,我听到一声车门响,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上车,正通过车窗向我招手,她仍然不驯地笑着对我高喊,叫我不要离开。

我大叫一声,向汽车飞奔过去,但汽车却在眨眼间开走了。

半小时后,她回来了,完完整整地站在我的面前,挺着的胸膛,我帮她穿上衣服,急于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在把胳臂从袖口中伸出来的一刻,张开手,里面有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她问我:"请你吃饭够吗?"

她认为自己很完整,因为她没有输给我,她的骄傲一点也没有损失。

我们吃饭时,她神态自若,还趁机挖苦我:"你不要抱幻想,胡思乱想没有用,我不会骗你,当然也不会骗嫖客,我得谢谢你的避孕套,因为它真的帮了我的忙。"她忽然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装着精液的避孕套,在我眼前一晃,站起来,打开门,随手扔出饭馆之外,回来对我说:"我得去洗洗手。"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她却跑去洗手间了。

一顿饭之后,我成了她的第二嫖客,她对我说,只有毫无东西拿得出手的姑娘,才把女人本身就具有的自然本领看得重要,也不想想,那并不稀罕,因为姑娘人手一份――可以想见,她认为自己另有所长,相当骄傲,但正是由于这一点,我爱上了她。

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她一直保持着她的这种奇特的骄傲,而随着我对她的爱意加深,我的性格却起了很大变化,我再也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她,因为我们之间的争强斗狠无论谁输谁赢,都会伤害对方。

故事快结尾时,她用我们最初见面的骄傲对我说:"笨蛋,十分钟,你后悔吗?你写小说时能想到这样的题材吗?"

当然,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最后我们还是因争强斗狠而分手了,留下无穷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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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的,自尊心与骄傲永远不是文学的好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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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大庆在北京修完了影片,利用业余时间,他看了我的第三本书的书稿,临走前,我们坐在我的车内,讨论我的小说,他认为我的小说结构过于简单,内容完全一锅粥,缺乏整理,但也能迎合时代潮流,因而得以存在,我认为,大庆并不知道我要创作什么,虽然他比别人更加知道一些,他有他的小说观念,与我的不同,我认为我在表达对人生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比如信念之类,因此,很难做到前后统一一致,但我仍然愿意听他的意见,在这世界上,极少有人严肃地对待写作,因为写作通常被看作饭碗,人们对待写作的严肃程度,绝不会超过他们对待饭碗的程度,人们对写作的态度仅限于关心是否能够得到世俗认可的成功而已,但大庆不是这样,他认为创作很重要,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无论他说些什么,都是值得一听的。

我们正说着,电话响起,传来皮皮的声音,她喝醉了,与我说了几句醉话,中间夹带着些浪言浪语,皮皮说起浪言浪语来十分自然可爱,看来她很擅长酒后之言,她依然约我去包房玩,我飞快地答应了她,针对她的浪言浪语,我也告诉她,如想与我睡觉,我完全同意,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要是在肉体上令我没有恶感的姑娘,我只要没事儿,都会一律答应,只要她讲明时间地点即可,她接着浪声浪气,我只好把这话说了两遍,她这才放了心,挂下电话。

事实上,皮皮的浪声浪气比我讲的还要可爱,我们打电话时,通过她的声音,我甚至感到她的一双酒窝儿也在帮着她,左右开弓,合唱似的一起对我浪声浪气,每念及此,我便会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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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在"布娜娜"包房再次遇见皮皮,这次聚会由她组织,意外地,我还见到一个前辈作家,不知出于何种内心的苦闷,居然跑到这种地方来丢人现眼,一般说来,我对毫无才华的作家兴趣不大,对与我气质截然不同的作家也无了解的欲念,但这位先辈却让我感到十分好奇,不是因为别的,一方面,是由于他擅长争强斗狠的性格,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那是北京的口语精心培育出的有趣之花,不幸的是,居然开在一个井市之徒的身上,于是,在我眼里,他成了一个奇妙的混合物,一方面,学识平平,缺乏特别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他却有一种出色的语言天赋,能利用他与生俱来的这种天赋,把他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感受基本完整地表达出来,好笑的是,他从未意识到他的天赋,并且,在他的创作生涯中,他总是在常识里打转,并不注意汲取更可靠的知识来发展他的天赋,虽然,这样使他的天赋看起来显得十分自然,然而,未经后天苦心精营的天赋,一般都会很快夭折,不然就会安于表面化而不是驶向纵深,成为贪图安逸最终流于油滑的牺牲品,我在他身上就看到了这种凶多吉少的现象。

事实上,所有具有能够充分表达自我的人身上都有一种魅力,当然,那个自我必须足够丰富,(不然魅力就会变成骚扰,)这是语言天赋带给人的奇怪的魅力,具有这种魅力的人,能使别人更愿意接近他,因为别人从他身上,能够清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还未完全成长、并且十分模糊的人性。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一种深刻的孩子气,在他酒后争强好胜、豪情万丈时,这种孩子气以一种近乎顽劣的神态表现出来,无疑,这是一种在成年人身上鲜见的自然流露,因此,显得十分可爱,因为那使他显得很真诚,实际上,我一直对他很感兴趣,甚至想为他写一本传记,但当我问及他有没有记日记时,他说没有,令我十分沮丧,他好像从未意识到,真正有所创作的作家,在社会里几乎都是不道德的,都会无情伤害周围的人,但从长远看,正是这种不道德,才使作家能保持对写作的真诚,客观地记录自己对人生的见解,从而对人类的心灵有所贡献,因为真正的圣人并不很多,要顺从自己的天性,并诚实地面对它,总会让无知无识、充满偏见的人不满,当然,比起朝圣之路,诚实无疑更加容易。

比起与他同辈的作家,他显然更具勇气,但这种勇气不是出于理性要求的责任感,而是出于北京人的天性――争强好胜,我认为他有一种总要在各个方面胜出的虚荣心,在这种虚荣心的督促下,他的好胜心及坦诚的天性被激发出来,以至于他可以不计后果,率性而为,这使他在文坛独树一帜,不幸的是,他也并未有意识地发展他的独树一帜,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事他不自觉的飘忽不定的文学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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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此人,我急于向他打听的不是别的,而是在文学成功之后,是否有艳福上身,我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令我十分欣喜,我一向认为,文学是贫瘠的事业,要想在上面有所作为,不得不放弃很多世俗快乐,但他居然为我闯出一条乱交之路,怎能不令我有如耳闻仙乐,感到由衷地高兴呢?

此外,我还向他征询了一下我的文学能力,以此来决定我是否走上文学的人生方向,我认为,只有具有一种特殊能力的人才能理解别人的相同的能力,说的话才可信,如果一个无才能的文学笨蛋鼓励我,我还真不能当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人不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事实上,他对我十分坦率,有时还表现出北京人特有的仗义,他向我介绍他的写作情况,对我有问必答,帮我分析了一下当代别的作家,鼓励我写作,听到他的话,我窃喜不已,我就像从他那里领到写作通行证一样喜上眉梢,要知道,有文学才能是搞文学的基础,没有这个,就是废再大劲也白搭,我有一个深刻的苦恼,就是一直无法对自己的文学能力做出判断,因此,创作方向十分摇摆,一会儿觉得应当投身电影,但被电影无情踢回之后,又放眼文学,伸脚试试深浅后,却举棋不定,有时,人生就是这样,维特根斯坦见到罗素时,最强烈的念头就是想从罗素口中得知,自己有无哲学才能,虽然他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几次差点利用这种才能把罗素逼到绝境――当然,我的心里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的话令我搞文学的豪情顿生,怀里揣着他发的这张通行证,不管是真是假,我都认为我此行真是有所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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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那天晚上,文学前辈一直致力于磕药,hi得十分高兴,根本没工夫搭理我,我们压根儿就没怎么说话,上面所言都是我们以前见面时发生的,在包房里,他不是骑在姑娘身上,就是被姑娘骑在身下,两只手拉住姑娘,做圆周运动,他喜爱与姑娘拉拉扯扯,摇头晃脑,纠缠不休,这是他来劲的时候,而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也是在与姑娘说话,或与别人说话,他极少一个人坠入孤独,这使得他的个人状态缺乏一种力度,看来他跑到这里,就是想急于摆脱孤独与寂寞,他的存在是建立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之上的,只有在与周围环境发生关系时,他的存在才得以确定及保证,我想,他若不是作为一名作家向这个世界倾诉,也会作为一名情人,向遇到的姑娘倾诉,或者,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担任角色的人,向所有有关人员倾诉,总之,他一定且必须是一个倾诉者,若是他倾诉成功,那么,他的文学便会出现新意,但若是老调重弹,那么就会因乏味而失败――由于他具有这种擅长倾诉才能,无论如何,我相信,在世间,他必是一个精于讨好姑娘,并使姑娘倍感风趣的小情圣,不然,也会成为一个与这个社会死缠滥打不休、令社会不胜其烦的奸滑斗士。

我坐到他身边,只见他把坐在腿上的小妞推到一边,然后转过头,兴致勃勃地对我说:"咱俩一人写一本hi小说,怎么样?"

一句话就激起了我的好胜心,我差点马上伸手从裤兜里掏出笔就写,以此来证明我对这个提议的赞同,因为我早就有此打算,特别是见到有些土鳖作家把hi小说写得一塌糊涂的之时,做为对他们的纠正,我也觉得这件事值得一做,我当即答应,并在片刻间就开始了构思,临来前早已服下的右旋安非他明使我的思路突飞猛进,但由于线索太乱,无法理清,这使我十分生气,我恨不得把早已服下的药吐出来,因为那些以前的剩药本来我就不想吃,而且,由于自负,我感到胜算在握,因为对于此种磕药生涯,我十分熟悉,而前辈作家则刚刚开始,由他陪着我写,令我感到有一种找到对手的快乐――要知道,写作是需要相互激励的,没有对手的写作就像单独狩猎一样,只会令人扫兴,而坏对手只能让你的丢人现眼,想想我下面列出的一种倒霉情况――我与一个笨蛋猎手一起比赛看谁先能打到一只野兽,我与他一起出发,向目标飞奔前往,一声枪响之后,猎物走失,倒是他先发制人,一枪把我撂倒在地,这种情况该是多么地令人遗憾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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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躇踌满志、却又不得要领之际,包房的门开了,皮皮走了进来,后面跟着荣容以及她一班小伙伴,我与皮皮招手,皮皮举起胳臂开始跳舞,荣容手拎一个盘子开始发药,她的身影从我面前一闪而过,然后坐在不远处的桌边,我见她穿了一件浅黄色的比本人应穿的大一号t恤,手里拿着一张卡片,在盘子里熟练地分药,状如聪明伶俐之小男孩,然后一手拿吸管,一手拿盘子,一个个递到需要的人手里,前一次见到的失恋导演摘下墨镜吸过之后,盘子便递到我手上,我推拒了,然后盘子向下传,片刻,音乐忽然换了,比先前的为之一新,随后,在片刻之间,大家高兴起来,纷纷起来跳舞,令人精神为之一震,只见失恋导演挥动手臂,双眼眯成一条缝儿,像是试图拨散黑暗,下定决心,再恋一次,争取再受伤害,好让倒霉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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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人的眼睛是自有道理的,在心灵的指引下,它会主动追寻那值得一看的事物,而把心灵不关心的东西忽略过去,透过包房里的微弱的灯光,我发现,我的眼睛已在不受控制地转来转去了,我知道,它自己在寻找它的目标,右旋安非他明在我体内起了作用,看样子并没有过期,借助两根大麻,我主动诱使自己沉入一种意识轻浮的状态,我发现,我的目光在包房里扫视几下,停在荣容身上,她的移动能够牵动我的目光,如果她站在某处不动,我的目光就停在某处,她要是走来走去,我的目光就会跟随着她,我发现,她明显与这里的其他姑娘不同,但我说不出不同在哪里,我放弃掉头脑中要写的小说,干脆踏踏实实地观察她。

我发现,她十分灵巧,在灯光下显得很好看,更重要的,她脸上没有常人所有的那种愚蠢的淡漠,而是有一种高兴,这种高兴随着音乐,或者与她一起跳舞的伙伴而显示出不同的层次,但看起来都很令人愉快,有些人就是这样,会长出一副令人愉快的模样,具有这种模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即使在很多美女身上,令人愉快的表情也是一闪即逝,通常独自一人的时候,人的脸部是呆滞的,而在有人在的时候,多数人脸上会出那种所谓客气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十分虚假,是被社会长期训练出来的,因此,没有任何不敬的含义在内,为的是大家在彼此看来看去的时候,不使别人感到难堪,也就是说,人的表情难得有生动的一刻,但凡生动,必然含有某种内容,或仇恨,或温柔,或关心,或激动,只有那种表情之下,人才略显自然,而自然中最自然的,就是我所称之为高兴的表情,它源于内心的某种快感,一旦那种表情浮上面颊,人的表情自己就会焕发出光彩――现在,在节奏急促的音乐中,在人们伸出的手臂与摆动的身躯之间,我看到荣容的表情就在焕发出光彩,令我看起来感到十分愉快,她并没有笑,但分明有一丝笑意在她脸上荡漾,就像她对所有见到的东西都有好感一样――现在,她就是这样,又好看,又高兴,就像一个奇迹,而奇迹总是显得那么不真实,带着这种表情,我想,她就是当即死去也会回来,她就是回来,也不会比一个幻影更真实。

如果能够,我想我应该在那一刻告诉她这些,如果她爱听,我还要告诉你,在每分钟180拍的trance及黑暗的光影中,她显得又纤细又可爱,又白皙又灵巧,她舞动在我的幻觉中,而且,愈来愈真实,就像根据我的想像生长出来的幻影渐渐获得了生命一样。

我确定,她就是那种姑娘,最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有型,我的意思是说,从她的身上,你一眼就可看出有关她的内容,而且,她是一类人中最突出的――她有一种百无聊赖、无所用心的小混混所特有的那种型,无论她怎样表现,这种型都跟随着她的身体而不会丢失遗落,然而,她并不为此而烦恼,她走到哪儿是哪儿,只专注于离她最近的情感,此外,别的东西很难引起她的注意――我不由得叹道,真是一个神奇的小混混――当然,神奇之处,还在于看起来始终令人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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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大家跳舞跳得十分开心,临近散场,还跑到包房外面的舞池里去跳,天明时分,包房里混满了不请自来的生客,一些相互熟悉的人只好走上露台,朝阳升起,文学前辈也在其中,他与失恋导演是朋友,两人讲着在刚刚一夜中所获得的感受,我不时插嘴与他们闲聊,皮皮坐在我对面,显得很爽快,她不时拿出一个装着大麻的小烟具,给愿意吸的人吸上一口,我见到荣容也站在一边,被汗水冲过的脸上,眼睛眨来眨去,始终流露出一种高兴,她的短发并不伏贴,于是她就时常抖一抖,使短发显得散乱有致,她的肥大t恤看起来十分洋气,像是从哥哥的衣柜里随手拿出穿在身上的,裤子中段的拉链打开,露出一段膝盖,她听别人谈话,很明显,不是那种漫不经心地一听,而是随着讲话人的话语有所反应,尽管玩了一夜所有人都很累,脸上都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疲倦,但她夹杂其中,仍显得十分清新,事实上,即使是像她一样年轻的姑娘也很难在玩了一夜之后而保持住那种清新,她并不漂亮,而只是好看而已,但却比千篇一律的漂亮更具性格,我认为她十分出色,还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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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她要了电话,并问她有没有人送她回家,她说没有,我说我愿意送她,她答应了,于是,在大家纷纷回家之际,我趁机送了她两本我写的书,让她坐上我几周未洗,垃圾箱一样的汽车,当然,还有跟她一起来的两个小伙伴,一个眉清目秀,一个平平常常,两人坐在我的汽车后座上,很乖的样子,并不惹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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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我没话找话地与荣容闲聊,具体内容忘记了,只给我留下一种印像,那就是她表现出与她年龄并不相符的一种骄傲,我猜想她大概因为家境不错,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吧,事实上,送她到家,验证了我的感觉,她家住在一套相对比较贵的住宅小区内,位于四环边上,但我由于一向开车不记路,并未明确知道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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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容那种小混混的样子,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个结果,就是皮皮再一次叫我去"布娜娜"玩的时候,我恨不得抢在她还未叫我之前就答应,对着电话,我甚至点了点头,你可知道那是一幅什么样子?事实上,我的头脑中出现一种预感,算了,还是不谈愚蠢的预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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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我回家看望父母,与他们吃了一顿便宜的苏联饭,晚上八点多,送他们回家,然后我给约好晚上一同消磨时光的老颓打了个电话,老颓没在服务区,于是给皮皮打电话,皮皮说她正在华侨大厦的老窦酒吧看拍戏,于是我就去找她,她介绍她的发小儿老金给我,老金与我一见如故,他比我大两岁,但比我混得时间长多了,连群奸群宿都混过,他大学在北建工学建筑,也不知北建工的课程中有没有淫窝设计专业,不然老金定会发愤苦读,现在他开了一个装修公司,他本人未发福前长得像偶像明星金城武,但没有金城武那种装纯的蠢劲,他年纪轻得似乎称不上老花贼,但性阅历老得似乎惟有叫老花贼更合适,总之,他是个昔日帅哥,我想姑娘很难抵抗他的长相,更无法抵挡他的宝马车,我们聊天,我发现他也在想形而上的问题,生死――关于人生的意义――关于人生的更高目标――等等,我们还约好,如果我有一天厌烦了北京的一切,上路远行,他与我一同去,我写作,而他则在每一个城市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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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我聊天的时候,老金电话不断,全是姑娘打来,令他应接不暇,但他仍愿与我谈话,事实上,他接到众多姑娘电话这一点强烈地吸了我,虽然我并不赞成长期的淫靡不堪的生活方式,认为那样定然枯燥,但若连短期的淫靡不堪都不曾尝试,我也认为那是空驶了一趟人生,我不是那种哭着喊着往淫窝里扎的人,但若真能办倒,我窃以为,那么哭着喊着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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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老金不胜电话之骚扰,我们起身前往"布娜娜"包房,一进包房,再次遇到前辈作家,有意思的是,这里有一个姑娘,是个小可爱,像个宝宝似的盘腿坐在沙发上,在唱着卡拉ok,那是个芭团的姑娘,这一幕,完全是从日本偶像剧场搬来的,不过搬到迪厅的包房里则有些怪异――没过多久,包房里响起了电子音乐,大家吃了药,开始hi,关键是,那个姑娘也来了,我是说,荣容――我看到她,那个神奇的小混混儿,我知道她是一个北京姑娘,先学舞蹈,又在新加坡学商科,然后回到北京无所事事――那是一星期前,我送她回家时她告诉我的,但这一次,她像是变了,穿一条卷着裤腿的帅仔裤,下面是一双高尔夫运动帅鞋,与裤子十分相配,看起来两样东西都显得很有型,还有她的上身,是一件细花纹的黑色紧身t恤,配上她的短发,以及灯光下苍白地笑着的表情,更显得异忽寻常的特别,她与包房里几乎每个人问候,与朋友拥抱,从这里走到那里,如同一朵开在铁锈上的会四下飘动的银花――最致命的是,她的细腰――幸亏她还不会使用她的细腰,不然我当晚就会更加丑态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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