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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六十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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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 深夜, “光点”酒吧。

今夜, 这家原本就小有名气的娱乐场所因为一位新人调酒师的到来而愈发与众不同。

不论是初入酒吧的新客人, 还是混迹已久的老油条,舞池中跟随着节奏摇摆身体的男男女女们, 都情不自禁地将目光投向了吧台正中央那个身型娇小玲珑、神色淡定无波的调酒师上。

她名“艾莎”,据说是某所英国名校的高材生, 身上有一半古老而神秘的东方血统, 黑发黑眼让她在所有人之中都显得鹤立鸡群,生来就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气质,面容白皙温和,令她在穿着黑色制服白色衬衣打着领结时浑身上下都洋溢着卓然的贵族风范。

不仅仅是艾莎的外貌与气质和周围显得格格不入而愈发吸引人,作为把调酒当□□好的新人, 艾莎在这个技能上可谓天赋异禀——由她所亲手调制的酒品颜值绝美, 口感独特, 而且自带毒.品般令人无法自拔的功效,只需要一小口, 就能让人如登天堂, 忘却所有烦恼喧嚣,徜徉于无法实现的美梦幻想中, 获得身体与精神上最为极致的双重享受。

因此即便艾莎来到这间酒吧兼职的时间很短,就已经得到了众顾客的疯狂吹捧,每日为了她而奔入酒吧的顾客愈来愈多,不辞辛苦只为一小杯色泽浓郁口感纯正的鸡尾酒。她漂亮的外貌和高贵气质也吸引了不少忠实的追求者, 但她向来都是婉言谢绝,自带出淤泥而不染,疏远却不失温和的优雅风度,令众人对她愈发欣赏。

而即便艾莎已经如此优秀,她仍然没有停止自我升华的步伐。白日里她是哥谭市华人餐厅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小厨师,深夜里她则转身一变成为了“光点”酒吧风度翩翩独具创意的调酒师。钱财权势并非她人生的最终目的,她的兴趣从来不是为了那些俗物而存在,她肆意享受着穿越之后的人生为她带来的愉悦,用潇洒不羁的态度面对着一切困难险阻,不畏惧权力的烦扰,也不因生命受到威胁而退缩,从没把自己当初亿万家产的继承者,平等待人,保持初衷——这也成为艾莎吸引众英雄反派的迷人特质之一。

作为厨师,布鲁斯韦恩和莱克斯卢瑟不止一次向她发出邀请,诚挚地聘请她为自己的私人厨师,支票任她填选,可赠送别墅与豪车,有专人接送护航,还可享受与雇主一起乘坐喷气式飞机环球旅行,偶尔能登上充气球俯瞰哥谭夜景,可谓是顶级厨师的最高待遇了。而作为业余调酒师,“企鹅人”奥斯瓦尔德科波特与“笑匠”爱德华摩根布莱克都是她的忠实顾客,就连康斯坦丁这样向来不太注重生活品质的家伙都曾高声称赞艾莎的调酒技术天赋过人,能“令我在深夜闭上眼好好睡上一晚”……

然而即便艾莎在哥谭市逐渐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名气,受到众多名流富豪的青睐,但她依然对名利没有别的追求,她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只除了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自那天吃蛋炒饭被打断后,布鲁斯韦恩——她眼中的蝙蝠侠,就再也没以私人身份来吃她做的菜,她自然没有什么机会去接近这个未来的男朋友首选人物。更别提哈莉奎因和小丑重聚,而她在枪口的逼迫之下做出来的饭菜竟然成为了二人和好如初的催化剂……这可着实让艾莎气得不轻又无可奈何。她来到哥谭最想女票的两个人气角色居然都阴差阳错地失去了更进一步的机会,这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穿越后的使命:难道不是与这些英俊帅气或者具有人格魅力的英雄反派们成为至交好友,或者他们心中的白月光红玫瑰吗?这不就是穿越者存在的意义吗?

她可不信有人能抵抗她做出来的菜,调出来的酒——这可是她与生俱来的超能力,即便是达克赛德这种终极反派boss,亦或是蝙蝠侠这样极有原则心志坚定的骑士,只要让他们尝过一口,皆会迷恋上那种独特而不可复制的味道,从此成为她的忠实回头客。她甚至不需要多说一句真理哲言,拯救任何一个关键人物,或者拥有更出色的品质性格,就能成为哥谭乃至整个dc的无冕女王。

虽然她的最初梦想的确只是当一个小小的厨子,但当她发现自己拥有这样潜移默化的超能力时,平心而言,谁会不想穿越之后得到更多的关注,刷更多的存在感呢?谁会不想和大家最喜爱的人物来一场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恋爱,或者与日常生活里可望而不可即的男神女神们结交终生友谊呢?只需要一顿饭菜一杯酒,她甚至不需要像其他顶级厨师那样一生只为钻研一味佳肴,就能轻轻松松地得到众生渴求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又何乐而不为呢?

艾莎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机遇尚未到来,或者蝙蝠侠和joker吃她的饭菜仍然不够多,还没有察觉出她的好。只要给她更多机会,她一定能够攫取他们的青睐甚至爱慕的,甚至猫女,哈莉奎因都不会因此而心生嫉妒,因为她们在吃过她的饭菜之后也会变成她的好闺蜜好朋友,整天为了吃上她的一道菜而撒娇争抢,忘记杀人放火,抛弃阴谋诡计——实现世界和平,完全指日可待。

这其实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吗?以后蝙蝠侠再也不用挣扎在哥谭的泥潭之中,他可以放弃巡夜这个累死人不讨好的活计,脱下面具做回他潇洒不羁的花花公子哥谭首富,超人也能不再飞来飞去拯救人民,平静充实地当一名报导记者,泯然于人类之中。反派英雄们其乐融融地在同一间饭馆里共进一餐,得到大家各自理想中最圆满的结局,这难道不是粉丝们众望所归的吗?

虽然中间的过程出了一点小差错,但艾莎相信,假以时日她一定能实现这个美好愿望的。

艾莎淡定地坐在一圈着急等待的顾客之中,以无比优雅的手势开始调制出今夜的压轴美酒:薄荷甘草韭菜酒。大家以惊叹的目光望着玻璃杯中逐渐变为浓郁鲜绿的液体,散发出令人提神醒脑心驰神往的香气,跃跃欲试,显然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一尝究竟了——

叮~

门口的铃铛声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艾莎身上,自然也没看到捂着肚子走进酒吧毫不起眼的黑发女人。

简独自一人找了个角落坐下,喊了半天发现没人回应,再定睛一看,发现就连服务生都跑去围观艾莎调酒了。她再次感叹了一下这位哥谭新星的“天赋过人”,干脆独立更生,迈着悠闲的步伐从众人身后走过,居然无一人注意她就这么堂而皇之地走到了后厨房,鼓鼓捣捣地自己做了一份面包夹薯条来,再满上一杯白开水,走回角落的桌子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

直到她吃完,大家仍然在吧台边继续围观,赌得水泄不通,间或发出“啊”,“噢”,“哇”的惊叹声。简虽然完全看不到后面到底是何光景,但不妨碍她吃饱了闲得慌,左右观望了片刻,在看到舞台上空荡荡的话筒时,眼睛噌的就亮了!

……

艾莎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滴酒液导入玻璃杯,轻轻往杯子里吹了一口气,然后摊开手,对满怀期待的众人微微一笑,目光明亮,神色淡定地开口,“这杯‘倒吊之歌’就此完成了。”

“哇哦~”观众一忍不住双眼放光地盯着那杯绿油油的鸡尾酒,对艾莎竖起了大拇指,“颜色可真漂亮,果然我们艾莎做出来的东西都是顶级佳品,我已经开始迫不及待想要尝一尝它的滋味儿了呢~”

“倒吊之歌?”观众二颇有逼格地撑着手臂,挑挑眉,意味深长地开口,“如此鲜绿,又寓意倒吊……艾莎是在隔空表白我们的joker先生么?——这可会让不少粉丝吃醋了哦~”

艾莎笑了笑,不置可否。

“管它什么joker不joker的,”不怕死的观众三大大咧咧地摆手,做出一副十分期待的表情,“嘿艾莎宝贝儿,今晚这杯美酒又会什么方式让大家有机会品尝品尝一番呢?——是像上周的投镖赢家,还是上上周的酒量称王?”

“对啊对啊,艾莎快告诉我们吧!”

“为了这一小杯酒,让我们做什么都愿意!”

艾莎忍不住一笑,侧头想了想,微笑着开口,“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来即兴作诗吧,主题是——”

“抖~”

艾莎一僵,众人的脸色都僵住了。

什、什么声音?

“抖抖抖,抖抖抖抖抖~”

艾莎忍不住朝声音来源所看去,大家齐齐转头随着她的目光望去——

一个黑发女人正握着话筒,忘情地放声歌唱——

“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得了灰指甲,一个传染俩~”

歌声一出,所有人顿时毛骨悚然汗毛倒竖。聪明的观众立刻从如痴如醉的调酒氛围中清醒,不动声色地从后门溜了出去。

台上的天籁之音仍然继续着。

“儿子的头大手儿小~”

“爸爸的头小手儿大~”

观众:这什么跟什么?!强烈要求此人下台!现在!立刻!马上!

已经有保镖在艾莎的眼神提醒下,不动声色地从侧面包抄过去,简却仿佛察觉不到一半,唱到尽兴之处,拿起话筒,随着歌声深情起舞,带着三五保镖在舞台上玩起了小鸡捉老鹰——

“大手牵小手 走路不怕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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