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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魔术师</h3>

暗夜有奇迹,这是我四岁的经验。空气是一盆清水,夜如墨汁,一滴滴地浸入,天就黑了。夜的黑还浸入了别的,使夜显得格外诡异、拥挤。我模糊觉得,黑是最丰富的颜色。比如有人趁黑穿墙而入,比如明明是师傅的房间,却总有陌生女人暗夜来访。

我结巴着问师傅,这个我生活中最有学问的人。

嗨,你看见的是你的幻觉,要不你干脆想,这是魔术,魔术就是创造奇迹。师傅看着我的眼睛,若有所思地说。

那你变一个师母吧,我想趁白看清她的眉眼,看她是否有我妈那样的眼神,我差不多都快忘记妈妈的长相了。我小声嘟哝。师傅摸一下我的脑袋,说,师傅给你变一根棍子吧。看好了,小子。

师傅伸出他的左右手掌,在我的眼前晃晃。空的。我说。

是空的,师傅说。师傅开始晃动他的右手臂。在我的眼前从左到右、从右到左,加速摇晃,晃得我眼花。师傅喊一声停,他的右手恰巧停在我眼前,手里端端拄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噢呀!我由衷对师傅赞叹,心里着实欢喜。

我从一根棍子走上我的魔术师生涯。从一个舞台走向下一个舞台,如永动器一样不能歇止。像童年的那些个夜晚一样,我总是看见一滴墨汁入水,制造了夜的黑与暗,我在那黑暗的掩护下识辨、飞翔、捕获,如蝙蝠。黑与白——魔术师最钟情的色彩。

魔术师生活开始的那些年,我总是分裂人体,男人的、女人的身体,当那些完好的身体在我的魔棒指挥下呈分裂状态的时候,我觉得美、觉得痛快,不单我这样想,那些被分裂者,仿佛也是欢喜的,他们笑意盈盈,因此,我使他们分裂又复合的魔力就呈现了一种悲欣交集的感动。现场的观众发出波涛汹涌的呼喊:“好!好!”

我变出一只长长的手臂,是那个拥有它的身体的好多个倍数。它不被控制,为所欲为,它得意,忘形,忘却自己,最后失掉自己。如果你能看见我的暗夜,你就能看见一张苍白的脸,似笑非笑的魔术师的脸,能看见同样苍白的貌似柔若无骨的不断翻出花样的手,那是我的脸,我的手。伟大的、呼声日益高涨的、走到哪里都会创造奇迹的魔术师的脸和手。别的都是隐匿着的,隐匿在黑中。外面的黑连同我身处的暗互为隐匿。那些道具,是魔术师的后台。他头上笼罩着思想的白雾。魔术师醒着的每一秒都在思考,为“奇迹”思考,从一个“奇迹”到下一个“奇迹”,马不停蹄。思想是有形状的,差不多的时候,魔术师的头上顶着一缕如雾如烟的物质,那是他思想时释放出的,有时这烟雾会凝结,坚硬如猛兽的犄角、如生猛的钢丝。

偶尔我也变出鸽子、鲜花和少女,那时我的心底会像是在曲终人散时的静谧里,主人可以歇息,可以放松下来的疲惫感。但是,鸽子、鲜花和少女不会过多出现在我的前台,我要的就是“见证奇迹”的这一瞬。但是,奇迹是什么呢?我有一次偶然问自己,结果我被自己惊吓,并且没有答案。

使不可能成为可能,可以颠倒黑白,任意美丑,可以使生死,使死生,并且永远是假的。这就是魔术么?因此在魔术师心里,这世上根本没有奇迹,魔术师和观众,他们合谋了骗局,这不荒诞么?我看穿了这些,因为我是魔术师,但我总是要假装惊喜惊奇地说: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也因为,我还是魔术师。

好了,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我再一次坐在美女靓仔的人圈里,我跟他们大声宣布,跟黑漆漆的现场如鸦的人群宣布:“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让我们睁大眼睛,一起看——”

这一次,我说,我能自己把自己的身体分开。

我听见现场没心没肺、只求奇迹的呼喊声、跺脚声、尖叫声响起。

好吧。我在心里跟自己说。

我又宣布,这一次,我要从我沉重的头颅做起。我的话音还没落稳,我的助手,也是我出于蓝的徒弟,就把一把明晃晃的,我看着都觉寒冷的利刃塞进我手里,到底是助手、徒弟,我一闪而过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我只好握紧刀柄,把刀刃抵近自己的脑袋,我感觉在刀冷森森的锋芒里,我头上那坚硬的思想之角慢慢地长出来了。大概他们都看见这奇迹了,因为我再次听见欢呼声,虽在耳边,却分外模糊遥远。

我顺水推舟地告诉他们,我可以把这个割下来给他们看。他们齐呼万岁。我的徒弟带头鼓起了掌。

好吧,割下来。我说到做到,脸上的表情是魔术师那职业化了的欲擒故纵。

我把我思想的分泌物、那个像鹿角一样的东西放在距离我如此近切的男女的面前,他们一点不嫌弃,摸摸捏捏的,说软说硬,谈笑风生。现场当即出现了一个高潮。这时我的徒弟说,古代有个叫比干的人,他是个极端聪明的人,因此有人断定他的心和大众的不同,有九个窍,因此最后有人提议开胸验心,辨辨真假。古人的试验害那个叫比干的聪明人死了。但是,伟大的魔术师是不会死的。我的徒弟大声宣布,现在才是真正见证奇迹的时候了。现场的观众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赞同声。在这呼声中,我的搭档、助手、朋友、徒弟煽情说:“电视机前的亿万观众,我知道你们都在屏气等着这最最精彩的一刻早点到来,请你们端正身子,睁大眼睛,一起来见证这光辉灿烂的奇迹吧。”

十年为徒,我寡言的徒弟何时练就了如此好的口才?使我不觉地配合起他的表演来。我同时惊讶地发现我手中的刀简直有了生命一般活泼泼地在呼唤我了。

好吧。我对我的徒儿莞尔一笑,请他帮我解开身上黑色外衣的纽扣,我的徒儿索性一气解开了三层衣服,使我苍白的肌肤一下子暴露在现场那些美妞靓男面前,暴露在电视机前看直播的观众面前。

我再次对我的徒弟,也是对着我的现实以及虚拟的观众说:

让我们一起来见证“真实”,我在“真实”两个字上用了点力,来看看一个魔术师的真心到底是怎样的?我说。

现场发出终极的欢呼,只有我的徒弟用意味深长的微笑和我的目光对接。

好吧。这次我对自己说,没有人比我更渴望奇迹,那在魔术师心里早已打翻在地的奇迹。我要低头看看我的心。我像传说中的武士那样,把刀的锋利从自己胸部划过,为了使我的动作稳健优美,我也选择半跪的高贵姿势。

我用双手,把一颗心捧出,像热恋中的青年向心爱的姑娘表达爱情时那样。虔诚无比。

<h3>胖 人</h3>

胖人身懒,在桑拿天的七月,更是一动弹一身水,索性除了必须做的那点点事,胖人就喜卧在竹榻上,手捧闲书,吹电扇送来的微风。胖人不喜空调,觉得电扇送来的风,有山林植物的气息,使她身虽在水泥的高楼间,心却能在天地间自由呼吸。

胖人身子懒怠,脑子却极勤快。此刻胖人就在琢磨,是什么阻碍了人之外的其他动物的进化?为什么动物不能强大到足以和人类抗衡?猴子若是懂得搬起石头,会准人类的脑袋,还是自己的脚背?狼和人的故事里,狼叼住了人的衣袖,狼却最终放弃了人,不是狼力气不够,是狼被那个大喊救命、拉住树枝不松手的动物完全搞懵了,这如同贵州山林里那只老虎最初面对驴子的情景。

胖人还担心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多,总有多到需靠火拼求生存的那一天。胖人操心操得闲远,胖人因此孤独。孤独的胖人自言自语:或许没事,某一天,一颗来自太空的陨石直冲地球,砰然一击,火光冲霄汉,地球上的生命终止,新的生命开始缓慢轮回。嗯,现代战争带来的毁灭性破坏也可以使地球重新找到平衡,但战争太残酷。假如气候变化更为剧烈,星球冰冻,倒是来得干净。白茫茫地球真干净。这是人类的咎由自取,你别不爱听!造孽,就是自己做了自己受。

关心完地球和人类的大命运,胖人又来关照我们的个体身心:你们都爱旅行,仿佛觉得那才是享乐了人生。我早没了游走的愿望,到处都一样,塑料景区,去那些偏远小镇?一样,因为人性是相同的。

闹市中也有微风,也有清凉,得看你怀什么心情。当个看客很美妙,而且我自觉是相当棒的看客,我虽然偶尔也在边上发言,偶尔语言暴力,但那是骨髓里的深刻。你刚发现胖人的自信自负,她却忽然叹息——

你看我,每天下班回家,只能把电视从头到尾翻几十遍,在竹椅上躺到十二点,再挪到床上躺着。我买了那么多书,福克纳、帕慕克、马特尔、桑塔格、库切、本尼迪克特、梅萨藤、卡佛……书快堆到天花板了,我每天读,却还是读不完。但我还会买书,我睡不着啊,我要用这些来打发走我的时间。按说谈恋爱最消磨时间,问题是,我和谁谈?在现实里,和男人走得近,说你是骚;和女人走得近,说你是同性恋;和尼姑和尚走得近,说你离婚被打击了不热爱生活了;和宠物走得近呢,又斜眼猜测你是否性奴了动物……我什么都不能恋,最后只好自恋,我说自恋的人是因为没人恋,信不信由你。

胖人不等我回答信与否,接着诉说,再说男人吧,任何一个男人,我都会看到他鼻孔一厘米处的鼻毛,这真是件悲哀的事。嗨,今天晚报上的新闻你看到了吧?其实这哪里算新闻!胖人对着我,自问自答。

自从认识胖人,我不读报纸也不担心世界发生了大事而留我在无知的暗处。胖人愤,你看我们的同胞,把土地污染了,把河流污染了,把食物里面掺毒了,于是他们就想起喂养人,全绿色的人,喂人干什么?当奶人!他们喝奶人的奶,求得自身的康健。我一边飞快移动手指回复胖人,一边按动一扇大门的门铃。

是的,我按的正是胖人的门铃。胖人是个离婚五年的单身女子,她离婚,是因为她那个超有钱老公把一个“奶瓶”女的肚子弄大了,有钱老公离婚时给胖人诉苦,我一吃“奶瓶”的奶,就忍不住想和“奶瓶”做爱。“奶瓶”的大肚子里有了三胞胎男孩……胖人终于忍无可忍,又十分不忍,于是自己搬出了那幢豪宅。

现在,我来敲胖人的门,我要和她谈恋爱,她说谈恋爱最消磨时间,可见这是个会谈恋爱的主,不会谈的人会说,上床容易床下难。

而且,我知道她喜欢漂亮的,三十三岁的男人,这是我们长达一年的网聊里她传递给我的信息。我自知我符合她的审美,而且,我们的言语,从第一天到此刻,都是如此的投机。我要把她从“骚”、“同性恋”、“不热爱生活”、“性奴动物”的恐惧里解放出来。当然,如果我运气好,博得了胖人的芳心,我将获得胖人以及梅萨藤、库切们……和他们为伍,我十分甘心。

当然,我没忘记把修鼻毛的剪子小心地探进我的鼻孔,我想胖人不管如何细心,她也只能看见一个干净如南极天空的鼻腔。

胖人是她的网名,我知道,胖人不胖,且身材窈窕,姿态娇媚。我们是在实名网站认识的,谁长啥样有十张个人生活照为证。

<h3>嗨,我要敲你门了</h3>

陆羽走进小区大门,看见公示栏前簇拥着一圈脑袋,每张脸上的表情都有点嬉皮。陆羽凑上去,见一张a4白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请不要在早上寻欢!

陆羽心中窃笑,纵然人家早上寻欢,只要是在自己卧室,还要征询你的意见?她把被指责一方欢乐的场面和乱了心的邻居都想象一回,觉得生活真是有趣。

尽管搬来两年,可陆羽不认得这里所有的人。陆羽当初买这套房时丈夫是坚决反对的,但反对无效。陆羽实在喜欢这样的社区,住在一群陌生人中对她来说有鱼返回浩渺之水的安全感。陆羽不打算和这里的任何人混熟,她喜欢有距离的人际关系。

比如自己楼上住着的那对夫妻,她就从未有想要认识他们的心思。

陆羽楼上的两口子显然属于相对安静的人,安静到你根本判断不出家里有人还是没人。从偶尔制造的动静可以判断出他们的生活规律,每隔两周的周末,楼上才会有响动……就连他们的争吵似乎都有规律。开场似乎都一样,先是女人低声控诉,男人如寒蝉噤声,偶尔爆一声低低的抗议……间隔不久,是女人隐忍不住的穷追的声音,很重的摔打声,最后,终于有一件东西碎在地上。争吵声到此会有一个休止。

为什么会这样呢?陆羽每次都会在对方的吵闹摔打声中追问生活。

尽管被惊扰,好在不是天天如此,陆羽竟一次次谅解楼上的“两人战争”。因为知道对方相比自己更不痛快?从对方的不堪生活中比照出自己是幸福的?一次陆羽在办公室偶尔说起这事,对桌的同事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上去敲他们的门:凭什么要让邻居陪着他们的打斗呢?陆羽笑意盈盈地说,我不敢去,我担心人家会把气撒到我头上。

陆羽淡淡地说,他们吵的时候我就搬到老聃的屋子里睡觉。老聃是陆羽的老公。老聃经常出差,不在家的日子居多。

自从陆羽度完蜜月,就和老聃分房睡了,她忍受不了老聃的呼噜声。就这样,结婚五年,陆羽再也不能和老聃在一个床上度过一个通宵。

陆羽觉得自己是把婚姻思考得透彻的女人,她知道自己对婚姻的期许,作为一个外地人,在这个每天都拥动着数百万人口的城市里,居有定所,身有所依,有自己想要的安静如水的生活,不是很好么?陆羽不像很多女人那样,吃丈夫的醋,盯丈夫的梢,她明白如果一个人要背叛你,你是看不住的,唯一积极的办法就是设法保持自己在对方心中的魅力。当初陆羽嫁给老聃的时候,就被她的熟人圈子戏称为天鹅肉被癞蛤蟆吃了。陆羽笑着说,我们就是一对和睦相处的癞蛤蟆和天鹅,这有什么不合适呢?蛮好的。找个一辈子能把握的男人,就是陆羽对婚姻的最初设想,她自信能够好好经营她和老聃的婚姻。

现在,她以楼上那对夫妻为镜子,照见生活的千疮百孔,觉得自己和老聃的安静就是幸福。陆羽想,老聃和自己也有意见分歧的时候,但是,只要她闭紧嘴巴,耐住性子,不和老聃说话,要不了一天,老聃自然会想办法和她和解。这就是生活。

但是这次,老聃在和陆羽吵架后离家了,吵架后不回家,还是头一次。

又一个周末深夜,陆羽再次听到楼上夫妻千篇一律的争吵。

“咚”的一声,惊得陆羽急看天花板上的灯。

老聃不在,陆羽搬去老聃的卧室。

她看老聃枕边的书——《希区柯克小说精选》,这本书似乎在老聃枕边放很多年了。陆羽随手一翻,就翻到《恩爱夫妻》那篇,说一对彼此有了外遇的恩爱夫妻,丈夫觉得假如自己提出离婚,无疑如杀妻。妻子觉得丈夫把她当生命和荣誉一样爱着,如果自己提出离婚,必定置丈夫于灾难之中,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丈夫。丈夫也觉得只有自己先杀了妻子才是善良的。

陆羽奇怪一本跟随老聃多年的书自己竟然第一次翻阅,正打算看下一篇,楼上恰恰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喊叫,如冰川雪崩。不知是被小说迷惑,还是受了同事的多次挑唆,陆羽连拖鞋都没换,径直上了楼。

陆羽敲门,轻轻的;再敲门,怯怯的;再敲,这回,就有点不罢休的意思。门在陆羽不抱希望、准备退回去的时候豁然打开,陆羽眼前一亮,旋即一黑,陆羽的脑袋被一件当头飞来的布蒙住了,陆羽在暗中听见一声吼:你滚开,今生都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呯”的一声,门关闭了。

陆羽把脸从那块布中解放出来,见蒙住自己的是一件灰色男式西装,陆羽陡然看见一枚闪光的啄木鸟袖扣,把自己吓了一跳,这枚袖扣不正是上月老聃过生日时自己送给他的礼物么?陆羽下意识地在衣服口袋里乱摸,她竟然摸出了老聃的皮夹子。

陆羽站在那扇紧闭的铁门前,只觉眼前有无数的羽毛在飘飞,又似乎是茫茫的一片白雾兀自弥漫。

<h3>蓝瓷花瓶</h3>

那段日子对她来说,是一杯清清的茶。

新婚中的她,爱情是醒里梦里的一片绿洲。

有朋友也要走进围城。朋友送来了大红的请柬。她和丈夫商量了好一阵,决定送一份礼物去。仅仅为了省钱,他们便没去任何商店。最后她说,就送咱家这只蓝瓷花瓶吧。丈夫没听懂似的看她:她正看着那只蓝瓷花瓶,目光静寂得像夏夜的一片月光。丈夫知道蓝瓷花瓶是她母亲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是她最心爱的东西。

蓝瓷花瓶便送了朋友。

在送完花瓶的第二天,他们便离开小城去了南方。走时仅带了几本书和几件随身的衣服,看看屋子,倒也没多少东西可带,带不走的和带着也没什么用的。

渐渐地,他们有了些钱,日子也不再如从前那般清贫。后来她和丈夫开了一家工艺品商店,专营一些美丽的仿古工艺品。也许丈夫天生就是块做生意的料,他们的生意很好。她也渐渐迷上了瓷器收藏,常常宝贝似的在灯下看了这件看那件。她便常常跟丈夫提起那只当年送了朋友的蓝瓷花瓶。忙碌在生意里的丈夫总要几经提醒才能和她回到同一话题上。她便有了些痴,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说,再也遇不见那么好的工艺了,再也看不见那样奇妙的蓝色,还有那样恬静的白色睡莲,就像是一群栖息在蓝色湖波上的天鹅。她和丈夫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目光静寂地望着不可知处,只是眼睛里多了两片火焰。

那一年,家里来信说她母亲病重,想着店里眼前的一大堆业务,又想贫苦惯了的母亲一向总是将苦难和着粗茶淡饭吞咽下去,料想这回也依旧抵熬得住,便想等忙过了这阵儿再回去。她万万没有料想自己一念之间会铸成终生的遗憾。不久,一封告知母亲病故的电报将她击得昏天黑地。

他们回到不再有母亲的小城。和丈夫一起去看朋友,一进朋友家门,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只蓝瓷花瓶。朋友将蓝瓷花瓶放在漂亮的红木家具上。朋友夫妇一再感谢婚礼时她送给他们那么美丽的礼物。他们的话题反反复复地环绕在花瓶周围。而她,更是执着地如同一只扑向火焰的飞蛾。

后来她有事没事地去朋友那里泡时间。朋友不知道她心里的故事。每次朋友都非常热情地待她,说欢迎她这么忙的人经常来看她。

看得出朋友和她一样爱着那只花瓶,花瓶从未染上过一粒微尘,朋友坚持不给瓶子里装任何饰物,即便是鲜花,朋友说,配不起。

这就让她那句话永远只能萦回在心里成一声幽幽的叹息。

她现在已经有能力去买一件更贵重的礼物给朋友了。她甚至想过要用昂贵的礼物去换回那只花瓶,但她不能啊。

她再次去看朋友,她和朋友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谈笑。她借故起身取一样东西,然后仿佛是不经意地、重重地拂掉了那只花瓶。

她不记得是怎样走出朋友家的,也不记得朋友都说了些什么。她只看见这一刻的月亮,一轮冷寂的圆月亮,如镜似的悬在中天之上。

她站在一片月亮地里。

她看见自己月光下的影子是那么的落寞与孤单。

她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瓷片,就着月光,她看见躺在手心中的那片瓷,像一块残缺的镜子,又像是一团水珠。

她轻轻地唤了声“妈”,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落在洒满月光的地上。

<h3>两个老人</h3>

我外公看一盅酒的眼神,一个字形容:贪。准酒鬼这词,送给他,我看合适。

酒醉心里明,这话大概是真的,要不酒醉后摇摇晃晃,站脚不稳的我的外公,怎能准确找到我的学校,站在我的教室门口,直接呼喊我的小名?

渴望有个地洞钻,就是我那会儿看见这样一个外公的心情。羞耻、愤怒、惊惶、厌恶……综合着我的心境。

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的羞愤抵到墙角了,我须得快速站起,冲出教室,跑向外面,耳朵依然躲不掉猛追上来的哄笑声,同学哈哈笑,老师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女女,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了。大雨过后依然细雨如诉的积水的地面,他不顾泥水,挣扎而起,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来,让我无端联想起朱自清的《父亲》,那个爬在栏杆上难以越过的笨胖的身躯,一样的不雅,难堪。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驾着的感觉,我一瞬间就懂了。

我努力协调他的醉步,否则还得回到原点上。我现在只能理智些,把他早点带回家,交给我外婆。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不再积水难行。行人寥落,我庆幸我们别扭的行走没谁在意。

煤渣小路穿过绵延的玉米地,纷披的玉米叶子在雨中像披着蓑衣的人,显出寒冷萧索的样子。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晚归走到这条路上,在小路一端的入口,准有外公在等我。知道我放学晚,我外公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出现心中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平定情绪,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过了桥,就到家了。我带外公停在桥栏上,托扶着他的手臂,使他无力的双腿得到休息,看着河里翻腾的浑黄的河水,低头看软弱的外公的脸,想,这一刻没我,外公也许会掉进河里淹死。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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