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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同居好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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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真真这才露出笑容,她的容貌挺美,尽管那副黑框眼镜极大地降低了她的吸引力,特别是镜片看上去长年累月地灰蒙蒙,身材也棒,丰满之中不失苗条,可就是太过难缠,林昊对她提不起半点兴趣,在林昊看来,这种牛皮糖女孩,还是少惹为妙。

胡真真走后,宿舍里便只有林昊跟轩辕屠龙两个人,他们都对对方充满好奇,交流便迅速展开。

原来轩辕屠龙来自隔壁的清泉市,父亲轩辕鼎在天炎帝国甚至整个世界都有着极高的知名度,林昊之前也听说过他的名字,他是商业社会的骄子,是经济时代的宠儿,他还是很多进步青年崇拜的偶象。事实上,很多年轻人在涉世之初,都在借鉴他的成功模式,从而厘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和奋斗方向。

轩辕鼎早年丧妻之后,便没再续弦,这也使得他成了众多大牌女明星的梦中情人,不过,他从来不为所动。轩辕鼎只有一儿一女,女儿轩辕玦,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现在留在清泉市,帮轩辕鼎打理家族生意,未婚,无恋爱经验。

这些都是轩辕屠龙告诉林昊的,林昊听完,免不了会有些许自卑,洛重钧也是富家子弟,不过,他选择了混世;而轩辕屠龙则不同,从他的话语和微笑之中,可以看出他对人生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

或许是长期处于病痛之中的缘故吧,他对世间的一切物质上的追求都看得很轻,金钱?比尔?盖茨说过,当你有一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金钱不过是个符号。轩辕屠龙可以将三百万的银行卡交给仅仅第一次见面的林昊,金钱在他眼里,仅仅只是个符号。

不过,最后那句“无恋爱经验”,在林昊听来,更像是怂恿。

林昊说:“你告诉我这些,难道是希望我去追你姐。”

轩辕屠龙说:“轩辕玦的眼光高到了外太空,她说这辈子只嫁外星人,都二十三了,还不想交男朋友,你要是能够追到她,不但帮了我的忙,也帮了轩辕鼎的忙。”

大五岁耶?都说“女大三,抱金砖”,不知道大五岁会不会还有金砖可抱?林昊自作多情地想着自己并不能接受女方比自己大。另外还有一点林昊很好奇,问:“为什么你直接称呼爸爸的名字呢?”

这回倒是轩辕屠龙吃惊了,反问:“难道你不是?”

林昊唯有苦笑,看来外星人也并不难找,轩辕屠龙就是,全家都是。

轩辕屠龙说:“轩辕鼎说过,名字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尊严,名字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的称呼,他叫‘轩辕鼎’,我就叫他‘轩辕鼎’,既尊重他,又自重。”

这是什么家庭呀!林昊算是长见识了。

不过,想到轩辕鼎毕竟不是一般的人,见识自然也就高出普通人很多的。

两人聊了很久,交友贵乎坦诚,林昊说出自己的家庭状况,以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童年趣事跟他分享。林昊小时候,跟伙伴们在河边玩水,大家从一艘乌篷船上面跳进水里,玩得很刺激,不幸的是,河水飞溅弄湿了船上的被褥,后来乌篷船的主人突然出现,将他们搁在岸上的衣服全都收走了。再后来,他们只好一个个光着屁股从河边走回家里去。

听完这件童年趣事,轩辕屠龙双眼放光,笑不可抑。在城里长大的他,从来没有过这么有趣的经历,他只在周作人的散文里读过一篇《乌篷船》。

城里、农村,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最后他们才想起胡真真的话,决定去看看那些训练设备。

小楼共三层,第一层算是休息住宿的地方,二楼……竟是图书室,这里有着海量的图书,有过书城工作经验的林昊,自然明白这里的图书类别,已经相当地齐全,这一点让林昊很满意,因为他的求知欲很强,不然之前也不会选择在书城工作。

第三层,就是训练的地方。

所有的训练器材都是林昊之前没有见过的,没有教官的讲解,他们只能看看名字以及功能。既然如此,就当他们好奇心作祟,接下来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情,可以跳过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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