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中华帝国新行政与统治体系(1/2)
一.行政单位:
特殊类:蒙古西藏
行省:新鄂黑龙江吉林奉天直隶山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四川湖北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吕宋新蜀新湘。计二十八行省。
二.军区体系(总督):
满洲总督辖新鄂黑龙江吉林奉天四省
直隶总督辖直隶
两江总督辖江苏安徽江西
闽浙总督辖福建浙江台湾
两广总督辖广东广西海南岛
云贵总督辖云南贵州
四川总督辖四川
陕甘总督辖陕西甘肃新疆
湖广总督辖湖南湖北
东海总督辖新蜀(九洲岛)新湘(四国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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