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小道姑成仙记 > 第六十六章 瞎了眼

第六十六章 瞎了眼(1/2)

目录
好书推荐: 原来我才是恶毒女配 窃玉偷香田伯光 记忆觉醒:我是sss级 穿书之路人白月光 美人如雪鬓如花 圣道启恒 最强都市武仙 失落人间 名为恶鬼的神明 乐貂与蓝

郑小雅大笑过后,便如法炮制地开始绘制其他的中级符咒,她现在非常有信心,绝对可以画出任何的中级符咒。

她手里头的焚炎符已经没有多少了,那几张还是当初刘半仙留给她的,留了也不多,只是给郑小雅危及的时候用。

如今她可以自己绘画中级符咒了,这焚炎符,自然她也可以成功画出。

郑小雅把上次从那个六爻派弟子兜里搜刮来一些符咒,查看了一下,全部都是低级符咒,有二十来张烈火符,还有几张追踪灵符。

她对这些灵符看不上眼,因为真的是太低级了,也对,一个普通弟子的身上又能有什么好东西呢?

也就凑合着用吧,可不能浪费了。

符咒,很方便,因为本身之前便做好了准备,已经提前绘制好了,只要遇到战斗,直接便可使用。

“太棒了,我又画好了一张!”郑小雅咧着嘴,看着手中的灵符,很是兴奋。

这次她画的是“踏水符”。

只要贴在人的腿上,那么人的双脚便可以在水面上行走,奔跑,关键时候,是有大用处的。

郑小雅这一画,便一发不可收拾,她早就想画这里面的符咒了,如今有了这个能力,自然得多画点。

她是按照武法咒术中,中级符咒的排列顺序画的。

从最前面的开始画,排在前面,自然比较容易画,越往后,难度越高。

“啊?这个闪光符很有意思,上面描述说会发出很强烈的光芒,到底有多强烈啊?快点试试看!”

这闪光符是照明符的升级版,散发出的光芒是照明符的十倍还多,但相对的,持续时间并不会太久。

很快,郑小雅便画出了闪光符,她口中又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欢快的很。

有了鬼气加持,画出闪光符对她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好的,让我来看看,这闪光符的效果吧!”

郑小雅双指夹住闪光符,直接将其催动。

因为画好的灵符之中,蕴含心念,使用者是可以控制灵符的,比如改变灵符的运行轨迹等等。

这闪光符也是可以的,催动之后,可以控制它的发动时间。

郑小雅这次是立即发动闪光符,因为她没有做好准备,吃了一次大亏。

现在是午时,大白天的,那闪光符被催动的瞬间,便发出了耀眼的白光,光芒犹如一轮曜日,刺眼无比。

小小的客房之中,充满了白光,什么都看不到了。

首当其冲的便是郑小雅的眼睛。

“啊!我的眼睛!”

郑小雅惨叫一声,下意识的将手中闪光符给扔了。

她紧闭双眼,用手捂住眼睛,手指感觉到眼部湿润,原来眼睛开始流泪了。

她躺在床上,整个人埋进了被褥之中。

她尝试睁开眼睛,却发现什么都看不到了。

“我瞎了,看不到东西了!我要变成瞎子了!”

郑小雅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因为自己的好奇,竟然把自己眼睛给弄瞎了,这以后该怎么办啊。

“哈哈,丫头,你这是玩火自焚啊,真是笑死老娘了!这就是好奇心重的下场,看你下次还敢不敢了。”花姐豪迈地大笑了起来。

“哼,你笑什么笑啊,我瞎了,很好笑吗?”郑小雅气愤道。

“这样一来,我怕是离死不远了。”

(本章未完,请翻页)

“唉,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花姐摇头叹气。

“你这只是短时间失明而已,用鬼气覆盖住眼球,可以快速恢复,即便不用鬼气,过一会,也会自行恢复的!”

郑小雅一听,急忙按照花姐所说,用鬼气覆盖眼球,只觉得眼球凉凉的,很是舒服。

她爬出被窝,睁开双眼,眼睛又可以看到周围事物了。

屋内的白光早已消失,不远处的地板上,有一小堆符纸燃烧后的灰烬,这是闪光符蕴含的道法消耗完了,所以就自燃了。

郑小雅心中谢了花姐一声,摇了摇头,经过刚才这事,她已经无心画符了,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今夜子时,便是离开白玉城的时候了。”

“那道华子说的真没错,自己都在这里住了三天了,那六爻派竟然没进城搜寻自己。”

“他们应该知道自己就躲在白玉城中,按道理来说,他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挨家挨户搜寻,可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

越想越佩服那道华子,他那么做肯定有目的的,郑小雅可不信他会这么好心的帮助自己。

郑小雅起身下床,她得去准备准备了,买点干粮和水,还有黄纸朱砂,这些必备品。

在街道上,她也是遇到各门各派的道士,这些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就是没见到六爻派的,这还真是挺奇怪的。

晚上大吃一顿后,郑小雅坐在床上运转功法,吸收空气中的阴气。

时间宝贵,不能浪费。

“锵、锵、锵!”

客栈外头突然出现了三声敲锣的声音,三声过后,停顿一会后,又是三声,嘴里同时还在喊着什么。

这是打更人在打更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闯入 娱乐圈第一深情?我可是海王 九号半 重回1980去享福 穿越60年代,苟出富贵一生 神豪:给兄弟花钱就返利 一人之下:千年布局被冯宝宝曝光 我一个网约车司机有点钱怎么了 我一个演员,会亿点技能很合理吧 怪异幻想入侵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