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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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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去哪里?”

“……我意思是,我准备辞职了。”

“合同到了?”

“没……但我不想做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不想呆在这里了。”她眼神如冬日早晨迷雾般凄迷,望着楼下的湖光山色,能让人感到内心的冰冷。

我刚想再问些什么,餐厅里小青的同事已在喊她——午餐时间快到了。

“你……我,我先过去了。”她欲说还休,给了我一个留连不舍的眼神,急匆匆向餐厅走去。

一切来得过于突然,我没意识到这竟是我与小青见的最后一面。

半月后我收到一张来自厦门的明信片。小青说她刚把厦门玩了个遍,暂时在厦门的酒店里上班,还留了电话;她说她是候鸟的性格,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很久;她怀念和我一起的日子,对于这次突然辞职和失约的绍兴之行,她向我道歉。说如果有缘,希望以后能补上。最后邀请我有空去厦门时找她玩。

看来我还是把她看简单了。就这样,小青成了我的未解之谜。

我觉得小青邀请我去厦门玩是个礼节性的说辞,骑行绍兴的计划也因无人响应而一直搁浅。

我消沉了一段时间,整天无精打采。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西方音乐启蒙人——光,才让我重回对生活的积极状态。

我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光是在湖畔宾馆四楼的电梯厅,他正巡房出来路过景观窗户,窗外夕阳西下,阳光令人炫目。亦如他的名字。

光比我大一岁,瘦高个,皮肤白净,戴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说话声是醇厚的男中音,不紧不慢,温文尔雅。工作性质原因,我行动比较自由,常去他那儿串门,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话语。

幼时父母工作忙,上幼儿园年龄尚早,曾在寄养家庭呆过一段时间。那户人家有一台收音机,故我对于音乐的启蒙较早,四、五岁就常在父母单位的同事面前表演样板戏,毫不怯场;学生时代又遇到来自音乐世家的同学榕生,让我领略到音乐的无穷魅力。那时以听港台流行乐为主,麦当娜、杰克逊等国际巨星的名字也有耳闻,但能听到的机会十分有限,对于浩瀚的西方流行音乐还是完全陌生。

光十分低调。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我面对的是彼时杭州城里少有的几位西方音乐“学者级”人物之一。我有次在他面前卖弄学生时期听过的英国威猛乐队(wham!)的《carelesswhisper》(无心快语),以证明我听英文歌并不晚。

光笑着说:“你知道美国的威猛乐队吗?虽然他们成立比较早,不过最后还是英国的威猛乐队红了。”

我吃惊不小,光继续说道:“威猛乐队是第一支访问中国大陆的西方流行乐团。四年前(1985年),威猛乐队最红火的时候他们就来过北京工体了,在一个人们甚至不知何为摇滚乐的国度里,上演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摇滚演唱会,盛况空前。国人第一次真正面对面地感受到摇滚乐的强大魅力,体验了世界第一流摇滚乐队的风采。”

我彻底傻眼了,发现光就像快磁铁吸引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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