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宣抚使该做的事(1/2)
“呵呵,给个宣抚使,还加权?
“注定要我夺你们的权啊!”
拿着唯一填写好的告身,李卓远先是一愣,跟着乐了。
唐代所谓的宣抚使,可不是明清时期那样,作为封疆大吏的宣抚老爷。
而是根据需要,向灾区、蕃汉杂居地区派出的,临时性的安抚使者之类。
故而,也有称作安慰使的。
品级高低并没有个定制,就看那些地区的受灾程度,以及重要性决定。
也就是说,对应被派出使者本身的职位、衔级即可。
这么个使者身份,还用什么“权”,意思也就是代理使者,真服了权宦们的创举!
不过话说回来,就这么个“权蕃汉宣抚使”,也来得挺是时候。
鉴于这时期,佛教在陇右地区,乃至西域都有巨大影响。
正打算弄假成真地将李家堡子后山,建成一座佛山。
名称都想好了,就叫华法山。
只是,光是建起佛寺、摆上佛像、请来些个僧人,似乎缺少些什么。
仔细想想,还真需要这么个宣抚使身份,确立皇家佛山地位!
历史嘛,总有精彩、有趣的偶合之处。
唐朝开国进入太宗贞观之治,吐蕃进入松赞干布统一时代。
大唐出现个武则天垂帘听政,继而改国号为周(690——705)。
吐蕃则由于赤德祖赞(即尺带丹珠698——755年,也就是迎娶金城公主的那位赞普。)即位时(704年)年幼,由其祖母没卢氏赤玛类临朝听政。
唐武宗会昌元年(841年),刚刚即位不久的武宗李炎在庆阳节斋宴上,向僧人发难:只赐给紫衣道士,严禁僧人穿着。
继而推动全国进行灭佛运动,在其在位的六年间,一个个由皇帝签署、发布的敕令,密集砸到僧众头上。
会昌二年,开始没收寺院财产。
会昌三年,下“杀沙门令”,单是借口有藩镇细作假扮僧人藏在京师,就打杀长安城内三百余僧众。
会昌四年,敕令拆除大型寺院、佛堂,勒令僧尼还俗。
会昌五年,勒令东西二都(长安、洛阳)可各留佛寺二座,每寺留僧尼30人;各节度使治所留一寺,每寺留僧众5-30人不等。其余寺庙一律拆除,僧尼一概还俗。
此次灭佛的成果是,为唐王室收缴了良田数千万顷,强迫还俗的僧尼26万人,拆寺4600所,可谓“战绩辉煌”,但对僧尼们来说无异于一场少有的浩劫。
后世称为“三武一宗”灭佛之一的“会昌法难”。(指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北周武帝宇文邕、唐武宗李炎,周世宗柴荣。)
唐武宗灭佛期间,吐蕃几乎同时闹出“朗达玛灭佛”。
吐蕃虽没有中原政权面临的僧、道宗教择取问题,但他们有佛教与苯教的冲突。
佛教传入吐蕃,一开始就受到传统的苯教势力的抵制,佛、苯之间的斗争,历200余年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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